工业建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进一部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确保工业建(构)筑物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机动物资部负责公司工业建筑的实物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工业建筑技术状况的评估。负责主要工业建筑设施运行状况的动态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动物资部负责组织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大隐患的治理整改工作及重大事故的管理。 第四条机动物资部参与各单位新建工程、技改工程项目方案(工业建筑专业)的审查工作。 第五条机动物资部参与各单位设备维护及技改工程(工业建筑专业)的过程管理工作。 第六条机动物资部负责工业建筑“四新技术”(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引入、应用与推广工作。 第七条各使用单位作为公司工业建筑实物资产的托管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公司有关工业建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工业建筑技术状况的完好负责。第二章工业建筑技术状况管理第八条工业建筑技术状况就是指其在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方面的基本状况。 工业建筑技术状况分为四级: 一级工业建(构)筑物:结构完好,附属防护设施齐全,技术状况良好,可靠性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二级工业建(构)筑物:主要结构无严重缺陷,技术状况及其它方面存有差距,可靠性略低于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三级工业建(构)筑物:主要结构存在严重缺陷与隐患,技术状况及其它方面存在较大问题,影响正常使用,但不至于随时发生事故,可靠性不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四级工业建(构)筑物:主要结构存在重大缺陷与隐患,技术状况及其它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已不能正常使用,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可靠性严重不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第九条三、四级工业建(构)筑物必须报机动物资部确认。 第十条各使用单位对公司工业建筑管理系统中各类管理信息必须及时录入,并做好以下各类台帐: 1、固定资产台帐。2、技术状况台帐。3、隐患检查及处理台帐。4、钢结构防腐台帐。5、检修项目台帐。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建筑竣工后,产权单位必须严格按《马钢股份公司固定资产入帐管理实施细则》办理相关手续。其技术状况应达一级。交工资料符合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规定,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并做好记录备案。 各使用单位对报废的工业建筑必须严格执行《马钢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实施细则》,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工业建筑固定资产范围: 建筑物:生产厂房、辅助生产厂房、库房、办公楼及各类房所等; 构筑物:烟囱、通廊、水塔、栈桥、储仓、设备基础、管道支架、各类平台、道路、围墙等。第三章工业建筑运行状态管理第十二条对工业建(构)筑物实施不定期检查与定期的普查、专项检查及可靠性检测鉴定,以确定其运行状态。 第十三条工业建筑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准”: 1、不准随意改变原设计结构,改变设计规定的使用条件。 2、不准乱拆、乱割、乱焊、乱打洞。 3、不准任意拆除与损坏防水、防火、防腐蚀、防震、防雷等设施。 4、不准任意碰撞与损坏围护结构、梯子、栏杆、盖板、各种测量标志与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5、不准对建筑物的柱子、桁架、梁、板及支撑杆件任意碰撞,作临时起吊点,悬挂重物与利用吊车撞击重物。 6、不准在建筑物基础周围任意挖坑积水与堆放重物,以免引起地基不均匀沉降。 7、不准在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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