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doc弋江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从2013年起,在我区范围内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全价购机直补到卡的补贴形式,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快推进水稻、油菜等主要作物、优势农产品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注重阳光操作,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减少农民办理购机手续环节,实现便民购机。二、 部门职责区农机站的职责:牵头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办理补贴手续;协助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兑付;收集、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时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受理各方举报和投诉,并依法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涉农办事处职责:具体负责对我区补贴对象购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并予以证明;区财政局的职责:区财政局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按照实施方案及时兑付补贴资金。三、 补贴对象及补贴数量补贴对象:为我区所有的农民(粮农)、农场(林场、渔牧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数量。为充分体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公平公正,一个农户家庭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10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所购机具必须与其经营内容直接相关;超过10台套,须由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向区农机部门申请,区农机部门上报批准后实施,同时由省农机局抄送省财政厅备案。资金使用安排市农机局安排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0万元,计划安排购机补贴机具数量和金额如下:耕整地机械3万、、、收获机械10万、收获后处理机械1万、农产品初加工机械1万、、、动力机械11万、、,所有各类机械安排资金可以相互调剂。四、 实施程序购机者购机后携带机具、所属办事处开出的证明、居民身份证、全额购机发票、“一卡通”存折到区农机站。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需携带《入籍证明》。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及帐号。区农机站现场对机具进行编号、登记、喷字、建立购机补贴档案,录入申请人相关信息,打印《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经区农机站盖章后发给申请人。购机核实。区农机站对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的用户进行核实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区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在收到区农机部门相关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无误,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的一卡通,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拨付至经营组织账户。区财政部门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每三个月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为了保证补贴资金落到实处,实行谁核实谁签字认可谁负责的原则。五、 工作进度安排1、 申请受理:4月1日起,开始接受农民申请。2、 资金拨付:每月拨付一次至资金用完。3、 进度公告:每月公告一次资金使用进度。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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