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培训资料(起重司机、指挥)一、填空题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区域或操作室。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作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出故障后方可使用。使用机械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操纵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当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作业。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操纵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起吊,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度,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梭角之间应加垫块。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的地方,并关闭电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三圈,使用编结的钢丝绳,其编结部分在运行中不得通过卷筒和滑轮。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当采用绳卡固定时,绳卡不得正反交错。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应更换制动鼓。起重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金属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放在零位。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实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作各级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再变换运动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动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保持一定距离。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提升重物做水平移动时,。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档或慢就位速度作业。作业中操作人员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作业完毕后,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制动器,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2-3m处。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关闭总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二、是非题(对的打“√”错的打“×”)电动机应装设过载和短路保护装置。(√)钢丝绳断丝超过12丝时应予更换。(×)熔断器对电机不能起过载保护作用。(√)使用钢丝绳轧头连接时,绳卡间距不应小于20cm。(×)机械运转中严禁润滑和保养。(√)例行保养的基本内容就是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制动器的故障直接危及安全生产,应每周检查一次。(×)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制动器的制动行程就是制动器的工作行程。(×)10、露天工作的起重机,为防止生锈,可在外露的制动轮表面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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