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品会经济学研究院理事会规范说明北京中品会经济学研究院理事会是由科研院所专家、教授,行业一流专家、政府领导、企业管理专家等组成的协调科研项目研究和项目服务工作的平台,以事实求是,贴近经济发展,帮扶企业和科研单位研究成果转化及品牌发展促进为主要服务方向。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的申请与退出1、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应具备的条件: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视企业诚信建设,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2)模范遵守中品会章程,认真执行中品会各项决议,自觉践行安防行业规则;3)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热心支持中品会工作;4)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拥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5)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的知名度和认同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6)理事单位应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积极参与中品会活动,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常务理事单位应具有较大的企业规模,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热心中品会工作并做出一定贡献;副理事长单位应具有较大的企业规模,在行业内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并对中品会工作做出过较大贡献;7)加入中品会一年以上的会员单位方可申请成为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成为常务理事单位一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副理事长单位;(工程商理事单位申请成为常务理事单位,或工程商常务理事单位申请成为副理事长单位需2年内无投诉发生及获选一定数量优秀安防工程或优秀智能化工程),但对中品会有特别贡献的企业,其申请经理事会审议通过的,可酌情缩短上述时间。2、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的申请程序:1)填写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或副理事长单位申请表,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2)秘书处对申报单位进行考察,并向常务理事单位工作会提交报告;3)常务理事单位工作会审议考察报告,并决定是否提交理事会进行表决。常务理事单位工作会议休会期间,可采用通讯方式提交审议;4)增补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副理事长单位须经过理事会表决,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通过。理事会休会期间,也可用通讯方式表决。5)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秘书处正式通知申请单位办理增补手续;6)新增补的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副理事长单须交回原证书,秘书处换发新的证书,证书当届有效;7)国外知名企业可直接申请担任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或理事单位;3、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代表人的确定和更换:1)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代表人,原则应为单位法人担任,或由法人代表指定的单位其他主要负责人;2)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代表人发生变动后,应及时书面报告秘书处变更人选;4、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的退出: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终止其相关资格。1)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一年内无故不参加副理事长单位工作会、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理事会单位两年内不出席理事会,经告知不改变的;2)不履行该职务应履行的义务,不按时交纳会费,经告知不改变的;3)如发生上述应退出的情况,秘书处向副理事长单位工作会提出处理意见,经副理事长单位工作会审议并提交理事会表决通过。在副理事长单位工作会和理事会休会期间,也可用通讯方式表决。5、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可自愿退出或降位:1)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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