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穗教师资〔2011〕8号关于做好2011年我市中小学教师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的继续教育学分验证工作的通知各区(县级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学校,各有关单位:现将2011年我市中小学教师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的继续教育学分验证工作通知如下:一、验证对象今年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小学(“中小学”指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小学和幼儿园,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管辖的事业单位,以下统一简称“中小学”)教师。二、验证内容2006年1月--2011年6月的继续教育学分,具体包含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上登记的公共课学分(公共必修课学分与公共选修课学分)和学科专业课学分。工作时间不足5年的教师,验实际参加工作期间的继续教育学分。三、验证学分计算(一)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和事业单位,以及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2006年-2007年共12学分;2008年-)。其中含公共必修课《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2学分或《广州亚运知识讲座》,《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5学分,教研培训5学分。(二)南沙、萝岗、番禺、花都4个区和增城、(2006年、2007年各5学分,共10学分,2008—)。含公共必修课《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2学分或《广州亚运知识讲座》,《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5学分,教研培训5学分。(三)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自然科学类总学时须达396学时(),2006—2007年共180学时,2008年—2010年各72学时;社会科学类总学时须296学时,2006—2007年共80学时,2008年—2010年各72学时。其中必须有两门人事部门规定的公共必修课。(四)教研培训的验证,由学校根据教研活动的登记情况进行验证,并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登记相应教研学分。高中查看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的登记,初中和小学查看区(县级市)教研室的登记。我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的继续教育验证学分计算截止时间:2011年6月10日。四、办理继续教育登记与验证的方法及程序5月20日前,各教师必须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完成个人信息(主要包括身份证号、职称、所在单位等)查验或更新;各学校要完成本单位教师参加教研培训的整理及审验,高中教师教研培训情况由市教育局教研室出具证明,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教研培训情况由区(县级市)教育局教研室出具证明,学校复验并将相关数据录入“平台”;市、区(县级市)教师培训机构要完成所在区域学校申请校本培训学分和教师申请继续教育免修的审核工作,并把审核通过的学分登记到在“平台”上,不能直接根据原件认定学分。各中职学校申请高一级职称的老师,必须以学校为单位,在5月20日前到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办理2006、2007年两年的继续教育学分免修。6月10日--6月30日,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在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注册和个人信息的录入,在6月30日前提交晋升高一级职称继续教育周期复验申请。7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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