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南委工综〔2014〕14号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作用的通知市直各单位党组织: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安排,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启动,为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精心组织学习教育抓好学习教育是整个活动的基础。要突出抓好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开展专题式、研讨式学习,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为党员干部作榜样。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促进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引导工青妇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结合实际,开展“五个一”学习活动,即主要负责同志上一次党课、组织一次专题辅导、一次先进典型报告会、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一次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首先把理论学习、思想武装抓实抓好。二、认真履行协助和监督职能履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赋予机关党组织的职能,着眼于活动各环节主要任务,协助党组(党委)收集基层和群众对贯彻党的政策、整肃“四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方法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组织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列席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本部门本单位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协助制定、落实整改方案。领导干部要对照党章、廉政准则和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自觉把自己摆进去,融入教育实践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认真落实整改。在党组(党委)领导下,积极配合市委督导组开展工作,督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三、扎实抓好党建各项任务落实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契机,更好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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