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数理科学学院教师教书育人行为规范南工数理[2016]01号1、热爱祖国,爱校敬业。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改革,为振兴中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贡献力量。2、忠诚教育、乐于奉献。以高度社会责任感,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高级研究、应用和管理人才。积极主动承担学院、系下达的教学任务。3、尊重规律,认真施教。根据教学任务制定合理的授课计划,教学过程应严格按照教学进程进行,认真备课;教师应认真批改作业,加强对学生的平时考核;承担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的指导教师,应在开课前将任务书交学院教学秘书。指导教师应严格到位,现场指导;4、循循善诱,教书育人。对学生的专业知识、思想认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指导;既要传授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又要关心学生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修养的提高,引导他们既会做学问,又懂得如何做人,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防止重智育、轻德育、只教书不育人的倾向。5、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对学生传授知识既重言教,更重身教。树立良好的道德形象,举止庄重,服饰得体,以自己高尚的理想、情操、道德人格感染、熏陶学生。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严以律己,宽厚待人。上课不迟到,下课不提前;不随便停课、调课、请人代课,不旷教。为人师表,举止文明。尊重学生,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创造力的培养。6、严格要求,教学相长。对学生既要悉心爱护、严格要求、一视同仁,又要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共同提高。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进行考试。试题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命题教师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试卷内容。教师对学生课业评价得有理有据,不得无故给分。监考时应认真履行监考教师职责。7、钻研业务,严谨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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