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政办发〔2018〕22号济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阳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济阳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济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15日济阳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对照《山东省园林城市标准》有关规定,努力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提高城市生态和景观环境质量、营造最佳人居环境为根本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科学规划、务求实效”的原则,积极落实规划建绿、绿线管制措施,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城市绿化总体水平,着力打造省级园林城市。二、创建目标(一)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划定城市绿线、蓝线,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信息库,保障园林绿化日常维修养护及相关人员经费。(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建成区绿地率(%)≥32%;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7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60%;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85%;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50%或年提升率(%)≥10%;道路绿化普及率(%)≥95%;道路绿地达标率(%)≥80%;防护绿地实施率(%)≥70%;林荫路推广率(%)≥60%。三、任务分工根据《山东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创建活动实行明确的分工责任制,具体分工见附件。各责任单位于2018年6月底前提供相关文字、电子资料和有关数据,评审日期前,县市政园林公用事业局完成创城多媒体和专题片制作。2018年7月-12月加强落实,完成创成评审。四、工作步骤按照《山东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高效开展申报工作,全面反映我县的创建成果,确保顺利通过评价。申报评价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2月上旬)。召开动员会议,印发实施方案,成立济阳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领导机构,广泛宣传,层层动员,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方案,对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3月-2018年8月)。按照《山东省园林城市标准》创建要求,结合我县现状,按职能分解任务,从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市政设施、社会保障八个方面进行责任划分,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创建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任务。第三阶段:申报自查阶段(2018年9月-2018年10月)。各职责单位写出自查报告,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于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第四阶段:迎查考核阶段(2018年11月-2018年12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进行绿化航空遥感测量,对环境质量指标和城市基础设施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核。五、主要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创建合力。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济阳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政园林公用事业局,具体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方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合力。(二)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通过动员会、工作会、协调会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生动活泼的系列宣传活动。各新闻宣传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开设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活动专栏,对创建活动进行全过程、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形成浓厚工作氛围。(三)落实工作措施,攻克重点难点。一是大力发展城市园林绿化,加快城市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庭院绿化建设步伐。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重点抓好公共绿地的建设,核定绿地面积,按照国家规定的绿地率指标,通过采取拆迁建绿、破“硬”造绿、拆墙透绿等措施,扎实开展居住区、庭院绿化达标活动,将居住区、单位庭院绿化与道路绿化融为一体,实现绿化资源共享。二是实施大环境绿化,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要加快环城带建设,形成森林环绕效果,构筑城市绿色屏障。三是配套完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大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入,加快城市集中供热、供气、供水、路灯、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垃圾处理、城区河道整治、公共交通建设和大气污染治理步伐,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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