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白马湖规划控制区综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白马湖规划控制区的规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关于加强淮安市白马湖规划控制区管理的通告》(淮政发[2012]199号),结合市白马湖现有管理体制的实际情况,特就白马湖规划控制区综合管理工作制定如下管理办法:健全管理机制,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充实市白马湖规划控制区综合管理力量。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镇村为主、综合管理”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加快形成“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的格局。市白马湖保护与开发工程指挥部成立综合管理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由白马湖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市农委、城管局、水利局、环保局、公安局、淮安区、洪泽县、金湖县等分管领导组成,负责综合管理重要事项的会办、交办。淮安区、洪泽县、金湖县分别成立白马湖规划控制区综合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县(区)分管领导任组长,统一领导和协调本县(区)的相关工作。完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建设,每个县区从城管、规划、水利、农委等部门抽调3名以上骨干人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脱岗到市白马湖综合管理大队集中办公,集中管理,人员性质不变,工资渠道不变。白马湖建管办负责相关工作经费和办公条件,以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工作。各镇成立综合管理工作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落实牵头单位,成员由城管、村建组成,形成管理责任全覆盖,强化管理职能。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管理措施(一)市白马湖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大队工作职责:1、负责市白马湖规划控制区综合管理的日常工作;2、协调渔政、水政、河湖管理、公安、环保等涉湖执法部门、单位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工作;3、负责市白马湖规划控制区综合管理督查、检查、考核、指导工作;4、组织指导镇、村及相关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联合执法工作;5、负责三个县(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的统一调度和指挥,监督、检查、参与镇村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二)县(区)综合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市白马湖规划控制区辖区内综合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2、负责对市白马湖规划控制区辖区内的镇村及相关部门综合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3、督促县(区)交警大队加强环湖大道交通管理,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增派警力加大巡查力度,确保道路畅通;4、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三)县(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工作职责:1、在市白马湖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县(区)综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日常管理工作;2、进驻湖区,负责对本区域综合管理工作开展每日巡查,及时发现、制止、交办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日上报、周汇总、月总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巡查台账;3、配合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活动;4、完成市白马湖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县(区)综合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四)镇综合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1、牵头组织镇城管分局、国土分局、村建办、派出所等单位成立综合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完善制度,明确责任;2、负责完成市白马湖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县(区)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交办的各项工作;3、负责辖区镇村规划与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村组负责对本区域范围内的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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