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应急处理讲座参考PPT龙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郑秋良一、食物中毒定义、分类及特点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应急响应原则及终止三、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及保障措施*食物中毒应急处理讲座参考PPT一、食物中毒的定义食物中毒是指摄入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物或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同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与其他病的区别:*食物中毒不包括以下疾病暴饮暴食引起的急性胃肠炎食源性肠道传染病(如伤寒)和寄生虫病(如旋毛虫)一次大量或长期少量多次摄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慢性毒害为主要特征(如致癌、致畸、致突变)的疾病*食物中毒应急处理讲座参考PPT分类:细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真菌性食物中毒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食物中毒的特点:中毒者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共同的中毒食物,未食者不中毒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潜伏期短,发病急夏秋季高发相同疾病,症状类似病程短*食物中毒应急处理讲座参考PPT*一、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分四级)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毒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时,或造成严重影响时,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具体分级如下:(Ⅱ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Ⅲ级):较大食物中毒事件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Ⅳ级):一般食物中毒事件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I级):对影响特别重大的食物中毒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可确定为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省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特殊环境和场所的食物中毒事件分级标准进行调整和补充*食物中毒应急处理讲座参考PPT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I级)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由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可直接参与下级管辖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响应,必要时,也可将直接管辖的食物中毒事件指定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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