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操作要领公安部 123 号令规定: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据此,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项目共有 16 项内容。其操作要领为: 1 、上车准备:安全员将车开到起点后,选择第一个考生,学员下车并关好车门后站在车外等候安全员下达考试指令,安全员确认学员车门处于关闭状态(考试电脑显示车门关好)后下达考试指令“上车准备”。学员由车辆左后门开始匀速经车尾逆时针绕车一周到车辆左前方驾驶室位置等候安全员下达“上车考试”指令后(学员在绕车准备时要注意查看车辆停放位置是否恰当,如发现车辆右边压道路边实线或有其他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安全员处置) ,才能打开车门上车准备进行下步的考试操作。(因为目前该项目的电脑评判是由车尾和车头的红外感应点来感应评判的, 如学员经过感应点时速度过快, 将导至感应点未感应到。出现此情况, 安全员会提示学员再次绕车一周,学员自己要注意做好配合以免造成因仪器未感应而导致电脑评判未绕车一周而该项目不合格)。上车后, 学员先调整好座位、反光镜, 检查好灯光是否关闭好等等, 系好安全带完成相应的车辆技术准备工作。并向安全员报告“考试准备完毕”。 2 、模拟夜间行驶:当听到“模拟夜间行驶考试”的语音播报后,注意认真听清电脑语音下达的考试指令,按语音提示完成相应的灯光操作动作。如需变换远近光灯进行交替的操作, 在灯光动作变换完成后还需将灯光变换回近光的状态, 听到“模拟夜间行驶完成”后自行关闭所有灯光。动作完成。 3、起步: 灯光考试完成后, 当听到“请立即起步”语音播报后, 按照: 1 踩离合器、 2 拄档( 1档)、 3打( 开启) 左转向灯并且保持在 3S( 学员可以心里默数) 以后才能进行下步操作、 4 按喇叭、 5 看反光镜、 6 抬离合器、 7 松手刹、 8 加油( 678 同步进行)的顺序,操作完成起步动作。 4 、通过公共汽车站:当听到“前方通过公共汽车站”语音播报后,学员应注意左右观察车外道路状况在安全情况下,立即做出相应的减速操作动作(松油门后轻踩制动踏板即可) , 一般将车速控制在 30KM /H 以下。通过后,车辆正常行驶。 5 、通过学校区域:当听到“前方通过学校区域”语音播报后,学员应注意左右观察车外道路状况,在安全情况下,做出相应的减速处理(松油门后轻踩制动踏板即可) ,一般将车速控制在 30KM /H 以下。通过后,车辆正常行驶。 6 、通过人行横道线:当听到“前方通过人行横道线”语音播报后,学员应注意左右观察车外道路状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做出相应的减速处理(松油门后轻踩制动踏板即可) ,一般将车速控制在 3OKM /H 以下。通过后,车辆正常行驶。 7 、变更车道:当听到“请变更车道”语音播报后,首先通过反光镜观察车外道路状况(向左变道看清楚左边道路情况,向右变道看请楚右边道路情况) ,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开启转向灯(向左变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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