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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社区矫正工作讲座.docx


文档分类:医学/心理学 | 页数:约5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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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社区矫正工作讲座点击数: 41更新时间: 2010 年06月02日第一讲社区矫正的概念、适用范围与特征司维东一、社区矫正的概念我国的“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在国际上的一般含义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国外较常见的包括缓刑、假释、社区服务、暂时释放、中途之家、工作释放、学习释放等。二、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对于非监禁和行刑制度的有关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种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罪犯; 2、被宣告缓刑的罪犯;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体包括: ⑴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⑵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⑶生活不能自理,适用于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罪犯;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罪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当然,以上罪犯只有在判决时被判处非监禁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在行刑过程中被执行缓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行刑制度, 纳入社区矫正适用范围,才能对其实行社区矫正。三、社区矫正的特征(一)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活动刑罚执行是社区矫正的本质属性。所谓刑罚执行是指刑罚执行机关根据审判机关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或者裁定,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 将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刑罚执行具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刑罚执行就是指刑罚执行机关根据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照法定的程序,将确定的各种刑罚及相关内容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它既包括对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执行,又包括对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执行;既包括实刑的执行,也包括缓刑的执行;既包括本体内容的执行,也包括与刑罚有关的制度的执行,如监外执行、假释等。执行主体的特定性、执行依据的法定性和执行方式的强制性是刑罚执行活动的三个固有属性。社区矫正在以上三方面与刑罚执行活动属性的契合,决定了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的性质。 1、执行主体的特定性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是社区矫正组织。社区矫正组织是由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等部门和人员组成的特定的国家机关,履行社区矫正职能。社区矫正志愿者是社区矫正有效实施的重要力量, 但他本身不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而是由社区矫正组织建立,并在其引导和安排下参与社区矫正的积极的社会力量。 2、执行依据的法定性社区矫正的实施必须且只能以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为依据,其具体体现为生效的法律文书。除此之外不能将其他任何人、任何组织或任何机关的决定作为对罪犯实行社区矫正的依据。 3、执行方式的强制性强制,即把强迫作为影响人们行为的方法。适用社区矫正的人员,其罪犯身份并没有改变,所判处的刑罚也没有改变,虽在社区中服刑,但社区矫正组织要在相关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协助下,对其进行管理、监督和教育,实施矫正,对于刑法、刑事诉讼法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和社区矫正有关管理规定与行为守则,其必须遵守。如不遵守,就要承担治安处罚、重新收监等消极的法律后果, 并且这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综上所述,社区矫正具有执行主体的特定性、执行依据的法定性和执行方式的强制性特点,因此,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活动,是对特定罪犯所确定的刑罚在社区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二)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刑罚是由国家机关在刑法中确立的,由法院对犯罪人适用并通过特定的机构执行的最为严历的强制措施。社区矫正适用于“非监禁刑罚执行”,确切地讲,是适用于“非监禁罪犯的刑罚执行”,它与监禁罪犯的刑罚执行(监禁矫正) 相对应而存在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既涉及刑种的概念,也涉及行刑制度的范畴。刑罚种类按照不同标准可以划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也可以划分为监禁刑与非监禁刑。其中,监禁刑包括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型;非监禁刑包括死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社区矫正并不适用于上述全部的非监禁刑罚方法,只适用于管制与剥夺政治权利两种。同时,社区矫正不仅适用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非监禁刑的罪犯, 还适用于被裁定假释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和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都不是独立的刑种,即不是“非监禁刑”,而是具体的行刑制度。是在行刑过程中,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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