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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未满员工跳槽,违反劳动协议被判支付违约金.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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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未满员工跳槽,违反劳动协议被判支付违约金 2005年6月13日,原告纺织公司的母公司与被告刘某及某职业技术学院签订了一份三方协议书,约定由原告为刘某提供在该职业技术学院的学费,每年为4100元,两年共8200元。同时约定,刘某毕业之日起,为纺织公司服务四年,如因各种原因擅自离校或离公司,刘某必须交纳违约金,违约金为学费、交通费及实习补贴总和的两倍。刘某毕业后,于2007年7月1日到纺织公司上班,并于10月12日与纺织公司签订了为期四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4月27日,刘某以回家另找工作为由向纺织公司出具一份辞职报告后即离开了工作岗位。纺织公司要求刘某按协议支付违约金16400元。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纺织公司的母公司与被告刘某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协议履行义务。被告在原告公司仅工作十个月即辞职,显然违反了双方的合同约定,按照合同应当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培训合同所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其提供的培训费用,且违约时劳动者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费用,因此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数额中超过法定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劳动合同未续订原告请求不支持陈保国【案情】 1995年12月30日,原告贾某之子范某与被告某煤矿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至1997年12月31日终止劳动合同。范某于1999年8月因意外事故非因公死亡。2001年6月14日,原、被告双方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由被告一次性发放给原告生活补助费、困难补助费共2000元。并约定就劳动纠纷不再发生争议。被告依约履行。后原告又以该调解书遗漏了丧葬费、抚恤金等共计7000元的费用为由,向仲裁部门申诉,仲裁部门不予受理后,诉至法院。【评析】在该案中,要求解决的是一个劳动合同纠纷,那么,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它是本案审理的先决性条件。我们要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首先要看的是双方是否签订有劳动合同,其次,还要看其是否有效。在我国《劳动法》中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在本案中,双方签订有一个有效的劳动合同,原告之子虽为非因公死亡,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抚恤问题的复函》以及全国总工会生活保险部《关于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之后有关待遇支付问题的复函》的相关精神,其仍可得到原告所要求的各项费用。但值得注意的是,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而原告之子的死亡却是在1999年8月。于是双方的争议则引申至合同是否续订的问题上:原告方认为范某在该合同的续订栏上已盖章,应视为合同的续订,而被告方则认为,续订合同仅有范的盖章,矿上没有盖章,续订不成立。笔者认为,劳动合同虽在合同法中没有专门规定,但其仍应为合同的一种。既然是合同,就应以双方的意思表示相一致为前提。而原告之子在续订栏中的签章只能视为其对续订合同的一种要约,由于被告方未在这一栏中签章,即其对范某的要约没有作出承诺,致使合同的续订没有成立,也就是说在范某死亡时,双方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原告在审理时还提出,劳动仲裁部门的调解书载明要解决的范某的死亡待遇问题,而且被告已实际履行,表明其承认在范某死亡时,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其就应当赔偿遗漏的各项费用。被告认为,调解书已特别注明:范死亡时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只是源于考虑到原告家庭的具体情况,才答应解决其2000元具有援助性的费用。并约定不再由此而发生新的纠纷。笔者认为,在该案中,确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不能仅从表象上去认定,而只能基于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从实质上去确认。既然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且在仲裁部门的调解书中对于支付的2000元已作了详尽的说明,故而同意被告方的质证意见。因此,一审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本案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应从何时重新计算肖俊涛[案情] 原告马红,女,1973年6月出生,汉族,工人,住址:汝南县汝宁镇农行中心分理处家属楼。原告张艳峰,女,1977年3月出生,汉族,工人,住址同上。被告中国农业银行汝南县支行,住址:汝南县汝宁镇东西大街59号。负责人郑德顺,行长。 1993年1月10日,被告组建中国农业银行汝南县支行房地产信贷部,系被告所属营业单位。1994年9月,二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994年9月20日-1999年9月20日)。1997年12月5日,被告将房地产信贷部变更为中国农业银行汝南县支行中心分理处,二原告在该中心分理处从事政策性房改金融业务工作。1999年1月,被告以从事政策性房改金融业务人员限额四人为由,停止原告工作。二原告工资发至1999年1月,马红月工资519元,张艳峰月工资509元。二原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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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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