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办注意事项《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1、《采集表》须仔细阅读表格右侧的注释后填写。2、年申请贷款数不得超过学校通知中规定的额度,额度超过学费与住宿费之和的部分填写在年申请生活费一栏中。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填写注意事项1、困难证明中应有借款人正确全名。2、用黑色签字笔、钢笔填写,也可在电子版中录入打印出来,但“学生本人签字”必须借款人手签,不能打印。3、“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及申请贷款理由”应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及来源:其中,家庭成员务农的需说明种植何种作物、几亩地、年收入;打工的需说明具体工作城市、职业类型;无业的需说明原因;体弱多病的需说明病情;受灾的需详细说明受灾情况。除以上几点,另可说明家庭困难情况,如单亲、残疾、受教育子女多、出现大额支出等。困难证明应先填写好内容,再盖章(“学生本人签字”可盖章后补签),如发现先盖章后填内容的即作废处理。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盖章注意事项学生须到村委会或居委会盖章,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盖章可以是乡、镇(含)以上级别的民政部门公章、人民政府公章、教育局公章,申请贷款时均承认。个人信用报告异议授权书要求此授权书的作用是学生家长授权贷款经办行调查家庭经济情况和信用情况,是办理贷款的必要手续,父母双方须分别授权,每人签署一张,要求签写正确的姓名全称(与身份证姓名信息一致,汉语书写)。若发现代签,即取消学生贷款资格。未成年父母同意书要求若申办贷款的学生未满18周岁,父母或监护人须书写父母同意书,要求包括本人基本身份信息、学生基本身份信息、亲属关系、家庭困难情况、同意XXX(孩子全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内容,落款需父母或监护人亲笔签字。如果发现同意书非父母或监护人所写且没有说明情况的,将直接取消该生当年申请助学贷款的资格。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学生须按照申请材料顺序一览表准备好各类材料,要求真实有效,无虚假情况上报。在准备材料过程中,有疑问请及时与学院和资助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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