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工程门窗采购合同(BF--2009--0135)合同编号: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九年五月北京市建筑工程门窗采购合同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门窗(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使用货物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 。(K值)单价总价款:大写:小写:货物质量执行 标_准。包装标准: 。_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采购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数量为准,并按照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 方式付款:(1)按月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计 元的预付款,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2)按供货量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计 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 后 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3)其他方式: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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