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中村改造的基本模式城中村改造的基本模式: 一是由政府主导,主要是指政府完成前期土地开发,然后采取市场化的招标拍卖方式。这种方式由于前期拆迁安置成本高,政府难以做到资金的平衡,政府财政资金有限,难以大规模开展此类土地的开发。此外,政府易采用行政手段干涉拆迁安置,因而损害村民的利益,往往引起村民的对抗。二是村民在政府指导与支持下,自筹资金,自行完成改造。这种模式政府支持力度比较大( 比如在基础设施、公建设施及资金等方面) ,适用于村集体及村民筹资能力强,村规模较小的情况。三是开发商主导的开发模式,开发商资金雄厚,开发经验丰富, 既可以缓解政府资金的局限性,使财政资金可以投入到更多的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上,又可以避免行政力量的介入,减少社会问题。这种模式已成为当前改造的主要模式,投资的开发商将会成为城中村改造的主力军。部分地区城中村拆迁改造的经验做法(摘编) 西安市碑林区: 该区 3 年完成了 16 个城中村的拆迁工作,曾经实现 12 天同时拆完两个村的西安最快拆迁记录,成功创造了西安市城中村拆迁的“碑林模式”, 吸引国家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专家和全国众多—2—省市单位竞相考察学习。现将该区的一些经验做法简要摘编如下: (一)城中村改造原则 1、政府主导、科学规划。该区始终注重把握城中村改造的主动权, 重点把好规划关、政策关和监督关。保障改造规划的实施, 保证法规政策的严肃性和统一性,维护改造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消除以往开发商独自开发的诸多弊端,搭建投资商和被拆迁人之间的桥梁,政府的公信力得到了双方的充分信任。 2 、市场运作、企业参与。该区始终立足全区经济发展大局, 以区位优势为依托,对全区所有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精心策划和包装。对每一个城中村都制定了综合改造规划方案,做到了整个拆迁改造工作高起点、准定位、细策划、精包装。在此基础上积极招商引资, 进行市场化运作。投资商、村居民和政府三方协作, 投资商和村居民作为利益载体,政府作为保障,三方按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力义务,使整个拆迁改造工作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该区在拆迁改造过程中, 充分整合行政资源,变“单兵作战”为“多兵联合作战”, 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一方面,积极主动向市上有关领导和市城改办等部门汇报工作,争取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区委、区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做到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区委宣传部负责策划宣传内容,撰写新闻稿件,召开新闻发布会,协调与媒体的关系,为拆迁工作—3—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国土分局、规划分局派出业务骨干协调解决征地拆迁所涉及的土地和违法建筑问题。工商分局负责对拆迁区内工商户进行疏导,并及时办理证照变更手续。公安分局抽调人员严查治安问题,保证拆迁区内安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派出专干就拆迁区内人员的劳动保障、医疗、养老等问题进行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区监察局、信访局公布监察、信访电话,全程监督拆迁过程,杜绝违法违纪问题出现。 4、以人为本、惠及于民。该区把城中村改造工作当作一项爱民惠民工程来实施,在制定政策措施上和工作方式方法上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诉求,设身处地的为群众着想,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于回迁居民关注的焦点问题——安置楼建设,该区在拆迁改造过程中,始终坚持安置楼优先建设的原则,要求安置楼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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