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基础上,针对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集中开展突出问题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攻坚目标通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攻坚行动,重点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在对近期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以高处坠落、设备倒塌、机械伤害等事故及管理人员在位履职等突出问题作为重点攻坚对象,各区建设主管部门要专题研究解决措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扭转当前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二、攻坚内容及分工此次攻坚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由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工的攻坚项目牵头制定具体攻坚行动方案,实行重点突破,在攻坚中总结出可行性措施,并在全市推广。(一)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攻坚:由横琴新区、斗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二)预防高处坠落(含安全带使用、临边防护等)攻坚:由香洲区、高栏港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三)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攻坚:由金湾区、高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三、时间安排(一)第一阶段:部署自查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百日整治行动的基础上,针对牵头落实的攻坚项目,对近期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及安全生产正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和研究,找准成因,提出解决措施,并制定专项攻坚行动方案,于8月31日前报市住规建局质安科。同时要求所辖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二)第二阶段:探索攻坚阶段(9月1日至9月31日)。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分工内容及方案集中力量开展本区域的专项攻坚工作,铁腕整治,严厉打击,对突出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做到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切实把攻坚工作抓细、抓实。在实践中探索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8条以上。于9月31日前将有关措施的实践经验、实效及情况汇总表已书面报送质安科(联系人:戴明健,电话:2131607;电子邮箱:804412894@)。(三)第三阶段:总结推广,全面攻坚阶段(10月1日至12月30日)。市住规建局汇同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流和总结攻坚行动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提炼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攻坚措施,进行全面攻坚行动,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规建局成立由汪珞副局长为组长的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攻坚行动办公室设在局质安科,具体协调监督攻坚工作,毛建华为办公室主任。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攻坚工作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周密安排,抓好落实,确保工作目标实现。(二)坚持严管重罚。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采取高压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本区域的攻坚工作,将施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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