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柳江区已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民办教育机构名单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方便广大群众选择正规民办教育机构就读,以保障广大家长、学生的合法权益,现将柳江区辖区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许可,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合法招生的民办幼儿园名单、民办小学名单向社会公布。目前,全区具有合格办学资质、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共有小学4所,幼儿园77所(详见附件)。凡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校、幼儿园,均属非法办学(园),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生资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34号)精神,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只有在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就读,才能够按政策享受入园免保教费。且只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才能为您的孩子购买校方责任险,为了给您的孩子安全健康有保障,敬请各位家长提高警惕,不要将子女送到非法举办的学校、幼儿园就读。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家长进行监督。特此通告。附件:柳江区已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名单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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