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富建建议复〔2019〕5号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的答复杨守政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2016年至2017年农村危房拆旧翻新补助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2019年7月18日与您面商同意,现办理情况答复如下:建议中关于“请求解决2016年至2017年农村危房拆旧翻新补助的”建议办理针对您提出的2016年农村危房拆除重建,政府给予一定经济补助政策,2016年拆除重建由于指标不能满足所有农户,只能按指标补助部分农户,部分农户没有领到拆除重建补助,2017年没有对拆除重建给予补助,2019年进行非“四类对象”排查统计,按照拆除的条件标准,2016年—2018年拆除重建的危房户已建有安全住房,不能纳入非“四类对象”进行补助政策,问题客观、真实。(一)坚持政府引导、农户自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改造,在政府支持和社会扶助的同时,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农户真正受益,最大限度调动起广大农民群众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坚持确保重点、兼顾一般。我县结合《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要求,按照“越困难、越危险、补助越多”的分类分级补助要求,突出“两就三最”农村危房改造基本政策。实施危房拆除重建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以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中的老弱病残、无固定经济收入来源、无自筹资金能力、无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兼顾安排一般危房户的顺序,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及补助资金的有效覆盖面。(三)分类实施、严格补助对象审核审批程序。2015-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是按照当年度省市级下达的任务指标进行分配各镇(街)组织实施,补助按照当年计划指标实际上报数进行补助,并对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实行审核、审批、公示和公告制度,即: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县审批,每一环节的结果要进行公示。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不符合补助对象坚决不予补助,做到危房改造四公开原则(危房鉴定标准公开、改造标准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四)全力围绕精、准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17-2019年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的核心标准,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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