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纠‘四风’、治陋习”、“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文理学院“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湖南文理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湖南文理学院‘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为“三项专项整治”)精神,进一步深化系统作风建设,驰而不息进行专项整治,按照校党委、校纪委、校组织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一年来,法学院在以下几个方面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一、思想上高度重视。思想是行动的向导。为了在思想上引起大家的重视,学院加大宣传和组织力度。如:在部署动员阶段,成立法学院“三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法学院党总支书记郭兴体(9月后为张洪)、刘潇潇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落实了工作责任。组长负责统筹推进法学院“三项”专项整治工作。法学院各条线分管负责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三项”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核实处理违纪违规问题。5月底召开了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对全院开展“三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启动“三项”专项整治工作。以后在活动的每个环节,都注重思想教育,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成功结束。二、行动上注重联动和落实。在全面自查阶段,班子成员、教务、学工、办公室等各科室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了十八大以来每个成员特别是班子成员、行管人员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了干部作风状况的监测分析。对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了对策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了“咬耳扯袖”、谈话函询等措施,及时提醒纠正。特别注意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了核查处理;在督导检查阶段,学院开展了专项督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院专治办牵头在上半年放假前开展了一次专项督查活动。各条线、各科室认真开展了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了台账,并及时上报整治工作情况。院专治办还牵头组织相关责任科室人员组不定期对每位党员干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自查自纠情况以及其他方面突出问题情况进行动态重点抽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查阅账目等多种方式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对问题突出、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三、工作中注重抓重点,有的放矢。学院在虽然整体上不存在“纠‘四风’、治陋习,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但不可否认,也存在某些突出问题:如极少数教师理想信念缺失,教书育人精神懈怠,敷衍学生的问题;创收经费管理还不严格细致,报账欠规范,存在财务风险的问题;部分坐班人员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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