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农牧业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职能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农牧业局主要职能商都县农牧业局是县人民政府对全县农牧业生产与建设和“三农”发展与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及乌兰察布市关于发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全县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县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是承担完善农村牧区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研究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健全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和农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牧区土地(草场)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农牧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三是组织落实促进农牧业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畜产品质量升级;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牧业优化区域布局,指导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农牧业生产的统计工作;负责农牧业生产预警监测及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奶业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四是拟定全县农牧业产业化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及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农牧业龙头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农畜产品加工业和基地建设;研究拟定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五是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六是负责农牧渔业优质新品种的繁育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开展农作物、畜禽水产良种、牧草种子和水产苗种的培育、引进、调出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各类良种、苗种及饲料生产和质量监测的工作;依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组织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负责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七是负责农药药政药检、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并监督实施农资、农药、兽医、兽药、饲料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全县动植物及其他产品检疫;负责兽医行业行政组织管理,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实施动物定点屠宰及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八是负责开展草原资源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监测和治理、草原建设和开发利用及草原管理工作;负责草原防火的组织协调工作。九是管理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工作;研究和制定全县农畜水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预测和提供农牧业市场信息、农畜产品及生产资料供求信息等。十是拟定农牧业科研、技术推广和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承担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负责管理本系统科技人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牧业地方种保护和新品种引进;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十一是负责对农牧业科研项目、重点建设项目、科技推广项目的遴选、立项、申报和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农牧业资源区划、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和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业用地、草原草场、渔业水域、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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