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会股权管理办法.doc持股会股权管理办法总则根据持股会章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持股会的所有会员。职工持股标准管理持股会会员按岗位和职务,规定其持股量。各级持股标准为:⑴工人万股至万股;一般职员万股至万股;中级职员万股至万股;高级职员、万股至、万股;公司领导万股至'万股。持股会可以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修订、调整职工持股标准。初始认购凡属认购范围的职工,均有权认购规定额度的持股会股权。职工入股需填写入股申请单,经领导审批后缴纳股金,办理入股手续。职工入股额应达到要求所持股标准的下限。持股会会员应占全公司应入股人数的%以上。凭证管理持股会向会员发放会员出资证明,不印制股票,出资证明载明下列事项:会员姓名、身份证号、工作证号、出资证明证号;发证明日期和注意事项;理事长签章。出资证明不得载明会员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不得涂改,应妥善保管,如有污损或遗失,应及时与持股会、理事会联系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出资证明不得在社会上流通。公司向会员发放职工股份凭证,内部职工股份凭证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公司登记日期;公司注册资木;内部职工股股份总额和出资口期;内部职工股出资证明编号、核发日期;董事长签章。内部职工股股份凭证由职工持股会统一集中管理。持股会建立会员持股名册,作为统一管理公司特定股份的依据。会员持股名册载明下列事项:会员姓名、身份证号、工作证号;住所、出资证明号;持有股份总数、股份分类及份额、会员出资金额;股份变动记录;理事长、会员、经手人签章。会员使用出资证明,并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和工作证,可以查阅会员自身持股档案,办理股份转让过户、分红、退股手续。股份持有限制条件持股会会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年(如3年)内不得转让。对公司新人员,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能持有(认购或受让)公司股权。新进职工在本公司服务年方能持有,持有途径为:在持股会增资扩股时;其他职工转让股份时;持股会尚未募足的额度内。对公司晋升或降级人员,其须通过买进或卖出部分股权,以达到相应的不同级别持股标准。职工入股后一律不得退股,但有下列情况除外:⑴死亡;⑵退休;⑶辞职;除名;辞职;⑹调动;职工股份没有继承权,职工之间不能相互赠予。公司因改组为上市公司之后,持股会作为发起人股,不得上市交易,而可根据有关法律,在公众股10%额度内另购内部职工股,按规定上市交易。股权交易管理股权交易的供方。特殊的退股;因增资扩股的份额;⑶尚未募足的额度和结存股份;因降级需减持股份;转配股。股权交易的需方。公司新人员所需;因晋级需增持股份;⑶配股。交易管理机构。由持股理事会负责股权交易管理。交易规则。(1)交易的价格。以交易时每股净资产为基准价格。(2)交易时间。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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