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网上备案青岛建立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制度6月起开始实行中广网20xx年7月,我市出台了《劳动合同备案办法》,20xx年9月1日,取消劳动合同鉴证,实行劳动合同备案制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续订劳动合同都应进行备案。每次劳动合同发生变化,企业都要到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由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盖章备案。实行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制度,是我市在全台,为用人单位提供便捷服务,节约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用人单位只要通过网络即可完成劳动合同备案业务,就可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同时,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专设劳动合同管理台帐模块,用人单位完成网上备案工作后,网上备案信息将自动生成劳动合同管理台帐,用人单位可将其导出作为本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动态掌握劳动合同信息,进一步提升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据介绍,从6月1日起,新招职工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进行网上备案;7月1日至9月30日,用人单位对原已签订并合法有效的所有劳动合同信息,按照《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要求,进行集中网上备案。暂不具备网上备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到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或到劳动保障部门领取劳动合同网上备案表格,填写相关信息,按照管理权限向劳动保障部门报电子文档进行备案。相关链接:用人单位怎样办理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具体步骤:1、用人单位首先要填报《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和《“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办理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和《“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可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合同管理部门领取,也可从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2、用人单位在取得劳动保障部门的授权后,登陆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网,选择“我的办事大厅”或“单位办事”栏目,录入劳动保障部门授权的登陆用户名及密码,进入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按照网上备案要求,如实填写并保存备案信息即可完成。为了确保信息备案无误,用人单位可选择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内的网上备案查询模块,察看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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