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学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浙江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工作特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使学校餐饮服务从业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提升,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清理,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得到全面落实,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杜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师生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普遍增强,使全体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整治目标(五个“100%”): 、小卖部办证率达100%,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达100%。 ,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率100%。 ,新学期开学统一对师生进行一次饮食健康安全教育达100%。 ,严防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处置率达100%。 工作任务: (1)对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2)强化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对学校食堂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4)加强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检查。 (5)全面开展饮食健康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百日行动,教育学生健康饮食,进一步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6)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重点整治,改善校园周边饮食安全环境。 二、实施步骤 根据省统一安排,百日行动时间为2012年7月15日至10月25日。根据学校特点,全省学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落实任务(8月15日至8月30日)。 大力宣传开展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本地区“百日行动”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对本地区学校食品安全整治行政进行动员,在开学前后将有关任务落实到各基层学校。 第二阶段:全面自查、重点整治(8月30日至10月10日)。 结合学校实际,对学校食堂采购、加工、贮藏、添加剂使用、留样、消毒等环节进行全面整治,对学校小卖部所售食品进行全面检查。 ,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活动,摸清底数及存在的问题,开展综合治理活动。 ,通过学校班队活动、主题宣传日、社会实践、板报宣传栏及广播校园网等,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百日行动,教育学生健康饮食,进一步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情况进行监督,营造学校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巩固提高(10月10日至25日)。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教育系统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完善机制,巩固成绩,并上报总结经验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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