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三包规定介绍及解读汽车三包规定介绍及解读 2012 2012 年年9 9月月 2 一、汽车三包规定简介二、风险条款分析目目录录 3 第一部分汽车三包规定简介 4 2004 年 12 月, 质检总局起草了《汽车三包规定(草案)》,当时汽车三包政策未能出台。 2011 年9月, 国家质检总局再次组织修订发布了《汽车三包规定》(第一稿) 2011 年 10 月, 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召开《汽车三包规定》立法听证会。 2011 年 12 月,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汽车企业召开专题会,收集汽车企业意见。 2012 年1月, 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向公众征求《汽车三包规定》(第二稿)修改意见。 2012 年5月,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国内汽车合资企业召开专题会,收集合资企业的意见。形成(送审稿) 一、汽车三包规定历程“汽车三包”悬而未决,至今未正式出台 5 (一)汽车三包规定架构二、汽车三包规定的架构及主要内容《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 《汽车三包规定》) 汽车质量担保规范汽车三包争议处理草案汽车三包专家管理办法汽车三包信息管理办法主文件支持文件 6 ?包修: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包修期:包修的限定期限?三包:包括产品的包修、包换(换车、换总成零部件)、包退(退车) ?三包有效期:产品包换、包退的限定期限 1. 术语解释?包修期: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 3年或者行驶里程 60,000 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三包有效期: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 2年或者行驶里程 50,000 公里,以先到者为准?易损件质保期:由生产者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自行设定 2. 法规对包修期、三包有效期的规定(二)汽车三包政策中涉及的术语和规定 7 第一章总则 1-6 ?目的:保护家用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三包”责任。?“三包”责任承担者:销售者首先担责,销售者依规定向生产者或其他经营者追偿。?销售者或生产者可以制定严于本规定的承诺,但要依法履行承诺。?“三包”当事人:应诚信、不欺诈;经营者:应不得拖延、无故拒绝担责。?质检总局:建立“三包信息”公开制度(信息系统);各级质监部门:对本行政区域负监管责任第二章生产者义务 7-9 ?保证出厂产品是合格品?向质检总局备案、更新车辆信息、说明书、销售维修网点资料、三包凭证、修理文档?应有中文版的随车文档,应包括: (1)合格证(2)使用说明书(3)三包凭证(4)修理文档(5)有随车工具时、提供随车物品清单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要求详细 1.《汽车三包规定》内容及要点列举(三)国家汽车三包政策的主要内容 8 第三章销售者 义务 10-11 ?建立并执行进货验收制度(检验合格证等其他标识) ?销售 8个行为: ?提供合格产品及发票; ?交付随车物品; ?当面检查茶品外观、内饰等; ?明示说明书、三包凭证、修理文档等文件; ?明示三包条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 ?明示修理者信息; ?三包凭证上填写销售信息; ?提醒安全注意事项、按说明书使用、维护第 四章修理者义务 12-15 ?备件应是正品?备件的合理储备,不延误修理时间?建立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书面记录一式两份(消费者跟维修者各一份) ?在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故障车无法安全行驶或无法行驶,提供电话咨询服务、现场服务、并承担拖车费 9 第五章三包责任 16-28 ?包修期: 3年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 2年5万公里?包修期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易损件在质保期内免费更换,易损件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不得超过法规给定的范围?包修期内, 5天以上的修理,为用户提供备用车或支付合理的补偿费?三包有效期:符合本规定条款的,凭三包凭证、发票,由销售者更换、退货?60天3000 公里以内, (1)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部件出现问题,消费者可免费更换上述两个总成; (2)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消费者可免费退、换车?三包有效期内,累计修理 35天以上或同一问题修 5次,可更换汽车?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更换新产品或不低于原车配置的产品?跟换车辆时,若无同品牌、同型号,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车辆时,可退货?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之一的,可更换、退货: (1)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2次修理,未排除,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2)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 2次,或同一零部件累计更换 2次任不能正常使用; (3)转向、制动、悬架、前后桥、车身同一主要零件(此类零部件需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累计跟换 2次,任不能正常使用。?需退、换车的,销售者在 15个工作日内提供退、换车证明;一次清退货款 10 第五章三包责任(续) 16-28 ?更换退货的,消费者也要支付合理使用补偿(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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