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2015/2016 年全省脊髓灰质炎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为消除目标人群脊髓灰质炎( 脊灰) 疫苗(OPV) 免疫空白, 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防止脊灰野病毒输入和脊灰疫苗衍生病毒病例(VDPV) 的发生与循环,确保我省维持无脊灰状态。省卫生计生委决定,今冬明春在全省范围对 2 月龄至 3 周岁儿童开展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一、工作目标消除目标人群中脊灰疫苗免疫空白,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 确保我省维持无脊灰状态。二、实施时间、范围和目标人群(一)活动时间第一轮: 2015 年 12月第二轮: 2016 年1月(二)实施范围全省 11 个市 119 个县(市、区)。(三)目标人群 2 月龄至 3 周岁( 2012 年1月1 日至免疫日出生满 2 月龄) 儿童。对 2 月龄至 5 月龄者,按照 OPV 免疫程序及时免疫,不作为查漏补种的应补种儿童数; 5 月龄至 3 周岁,不足 3 剂次者,补足3 剂次,作为查漏补种的应补种儿童数统计。需补种 2 剂次的,补种剂次间隔一个月。对“零”免疫儿童在两轮查漏补种活动结束后,仍需按照免疫程序要求,完成相应剂次的补种。 2 三、实施安排(一)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次查漏补种活动组织工作,制订查漏补种活动方案、安排部署、督导检查及经费安排。各级疾控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做好疫苗的运输分发、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宣传发动、报表的印制、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各接种点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采用适宜的接种方式,做好接种前摸底、登记、询问、告知、接种、数据汇总等工作。(二)培训为保证查漏补种质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要对所有参与活动的相关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①活动的组织安排、实施与时间进度要求;②各级人员的职责、任务、责任区域; ③表格的登记、汇总、上报要求等。(三)宣传发动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可以利用网络、电视、短信、报纸、广播、 LED 屏、传单、标语、宣传车等媒介, 开展形式多样, 注重实效的宣传动员活动,特别要在市场、车站、机场等流动人口聚集地、边远山区等地区开展多频次、立体式的宣传动员活动。确保目标儿童监护人能获知此次活动的信息,积极参与接种。(四)调查摸底调查摸底工作是查漏补种活动能否成功的关键环节,各级疾控人员和接种点人员要进一步明确行政区划,地域职责范围,特别要明确新区、新住宅区的职责划分。疾控机构要组织人员,安排时间进行摸底,并认真填写表 1 和表 2。(五)接种安排各县(市、区)根据查漏补种前期摸底情况,评估工作量和工作人员情况,科学设置接种点、安排接种时间。完成接种后, 接种情况上卡(山西省免疫规划信息平台)和上证,同时及时完成免疫儿童汇总登记,见表 3 、表 4。 3 (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与处置各级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 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AEFI )监测报告,及时做好 OPV 查漏补种活动中 AEFI 的处置工作,对严重的 AEFI 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及时、规范、系统的治疗。(七)督导各地要成立督导小组或者安排督导员,在每轮次查漏补种的前期和进行中进行督导, 省级督导人员将深入全省各市开展督导, 同时要求全省每县(市、区)至少有一组由省、市级免疫规划专业人员进行督导。每乡镇至少有一组由县级以上免疫规划专业人员进行督导。督导结果要在督导中及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查漏补种活动的质量。(八)接种率快速评估每轮查漏补种完成后,应对免疫活动进行现场接种率快速评估。快速评估工作由省、市疾控机构完成。快速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地区,如矿区、流动人口聚居地区、边远山区和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常规免疫无人管理的地区等。评估在 201 6 年 1-2 月期间完成。快速评估表及汇总表见附表 5 和附表 6。接种率快速评估方法如下: 每个县(市、区) 调查 90 名儿童。在调查县(市、区)随机抽取 2 个乡,以乡镇卫生院为中心,按近、中、远距离各抽查 1 个村, 每个村入户调查约 10 名目标儿童, 每个乡镇累计调查 30 名儿童; 每个县城从市场、车站等场所调查 30 名目标儿童( 当月 5~6 日不在本地的儿童也要调查, 注明来源, 但不计入 30 名儿童之内) 。结果以接种证、儿童家长回忆和接种点的接种记录进行综合判定。评估中发现未服苗儿童,要立即补服疫苗。发现任何一个被检查乡镇快速评估服苗率未达到 95% 以上的,经过研判后,确定是否需要重新开展查漏补种工作。(九)总结报送 4 在两轮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结束后,各市要将每一轮活动表3、表4、表5、表6 及活动总结在 2016 年3 月底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至省疾控中心。附表: 1. 脊灰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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