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19(修正、新增与重点)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二○○九年十一月⒈。原定义以输送介质压力状态下运行⒉-。原定义管内介质靠重力自流一、术语二、基本规定⒈、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界域内地下管线等构(建)筑物资料、工程水文地质资料,组织有关工技术管理人员深入沿线调查,掌握现场实际情况,做好施工准备工作。P5⒉、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P7文明施工⒊,并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施工。对不开槽施工、过江河管道或深基槽等特殊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P7安全施工⒋,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应按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P7四管理一控制三、土石方与地基处理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的规定制定的。P206⒉、地下水位、沟槽断面、荷载条件等因素进行设计;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支护。P11⒊:P11⑴应满足管道间最小净距的要求,且按有压管道避让无压管道、支管道避让干线管道、小口径管道避让大口径管道的原则处理;⑵新建给排水管道与其他管道交叉时,应按设计要求处理;施工过程中对既有管道进行临时保护时,所采取的措施应征求有关单位意见;说明:管道交叉是临时发生的,有可能存在,不是必然出现,各地情况不同,处理方法不同,所以应经设计处理。⒋,应及时回填沟槽。回填前,应符合下列规定:⑺雨期应采取措施防止管道漂浮。严禁施工期间槽内浸水P12⒌⒍,应符合下列规定:P15⑴不得影响建(构)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安全;⑵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以及和种地下管道的井盖,且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⑶,;沟槽边堆置土方不得超过设计堆置高度。槽顶静压力(堆材、堆土),开挖后土侧压力,料车动荷载。⒎,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P18⑴超挖深度不超过150mm时,可用挖槽原土回填夯实,基压实度不应低于原地基土的密实度;⑵槽底地基土壤含水量较大,不适于压实时,应采取换填等有效措施。⒏,可按以下方法处理:P18地基扰动处理原则⑴扰动深度在100mm以内,宜填天然级配砂石或砂砾处理;⑵扰动深度在300mm以内,但下部坚硬时,宜填卵石或块石,再用砾石填充空隙并找平表面。⒐⑵冬期回填时管顶以上500mm范围以外可均匀掺入冻土,其数量不得超过填土总体系的15%,且冻块尺寸不得超过100mm;P19增加标准,JTGF10-2019冻土回填标准⒑。P20蛙式夯限用,见209页本规范规定,参考:JGJ46—201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⒒:P21⑵管内径大于800mm的柔性管道,回填施工时应在管内设有竖向支撑;⑸管道回填时间宜在一昼夜中气温最低时段,从管道两侧同时回填,同时夯实;。⒓,应在12~24h之内应检测管道变形率,并规定了管道变形率控制指标及超过控制指标的处理措施。P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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