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州经信发〔2018〕49号关于做好2018年湘西自治州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州直企业: 为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创业,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湘西自治州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州财企〔2018〕6号),现就2018年湘西自治州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方式 采取无偿补助、后补助方式,重点支持《2018年湘西自治州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导目录》(附件1)所列方向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在湘西自治州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1年以上(截至2018年6月1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和具体方向; 3、其他条件见附件1《项目申报指导目录》; 4、已经申报2018年度其他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企业不得申报转型升级类项目。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转型升级类项目。 已经申报2018年度其他州级专项资金的服务机构不得申报教育培训项目。 5、教育培训项目申报主体:已完成建设的市州、县市区实体窗口平台;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调度系统运营正常的省级以上创业创新基地;积极参加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服务活动,在省平台注册,经省经信委审核的优秀社会服务机构。 三、申报程序及申报名额 (一)申报程序 1、州直企业项目由项目单位向州经信委行文申报。2、县市(区)项目由经信部门初审汇总并报县市分管副县市长同意后,向州经信委推荐申报。 (二)申报名额 1、转型升级类项目中的专精特新发展项目申报名额:各县市(区)可申报1个项目。 2、教育培训项目申报名额:各县市(区)可申报1个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资料 1、提交方式:实行网上填报和纸质资料同时报送的方式。项目单位登录《湖南制造强省建设项目库》(网址:)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填报相关项目信息,在项目申报附件上传处上传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向当地经信部门报送纸质项目资料。县级经信部门对网上报送资料、纸质项目资料同时进行审核上报。 2、资料要求 (1)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模板编制申报资料,要求内容准确完整,相关扫描件、复印件资料字迹、印章清晰。主体材料不齐全的项目不予受理。 (2)在线填报的申报资料,包括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申请报告正文及相关附件,尽可能以一个完整的电子文档形式(DOC、PDF或WPS格式)上传。 (二)上报文件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在截止日期前行文推荐所辖地区项目(包括附件2项目汇总表)、纸质项目资料,1式2份,报州经信委。附件2项目汇总表。 (三)工作要求 1、信用审查。市县(区)经信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信用情况进行审查,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已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不得推荐。 2、项目审查。市县(区)经信部门要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是否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向严格审查,对项目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严格审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锐8222426 附件: -教育培训项目 -转型升级类项目 湘西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 湘西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6月4日印发附件12018年湘西自治州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导目录一、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类项目项目类别支持重点申报条件支持方式联系方式专精特新发展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发展质量水平,加快“专精特新”发展,购置设备仪器,改造场地设施,强化核心业务。重点支持2018年拟入规中小企业。制造业中小企业,2017年小巨人企业为主,项目符合“专精特新”发展方向,在2017年1月后开工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在2017年1月-2018年12月期间实施,主要投入发生在2017年1月-2018年12月期间,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良好。无偿补助中小企业科,石锐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实现产权多元化、治理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符合湘经信中小发展(2016)469号文件要求,并按照有关要求进入股改重点企业储备库,2017年1月1日-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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