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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村镇际村综合治理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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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村镇际村综合治理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doc宏村镇际村综合治理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保护宏村世界文化遗产,改善泡溪河及宏村周边环境,整体推进宏村旅游综合提升。根据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夥县县域总体规划、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宏村镇总体规划,县政府决定对宏村镇际村三桥沿河等地块进行综合治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参照《黄山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一、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1、 征收部门:夥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 征收实施单位:夥县宏村镇际村综合治理办公室二、征收范围宏际桥至宏儒桥沿河地块:东至泡溪河、南至宏儒桥、西至际村街道、北至宏际桥,面积约33亩;宏蕾小区、林业站及供电所地块:东至际村往县城道路、南至际村往县城道路、西至过境路、北至水墨宏村一期南向路,面积约29亩;亭前西南侧沿河地块:东至亭前往南湖道路、南至南溪饭店(含南溪饭店)、西至泡溪河、北至宏际桥,面积约1亩。具体详见规划红线图。三、征收实施时间2013年5月13日至2014年4月30日。四、 被征收人征收区域范围内单位、个人房屋(含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人。五、 征收补偿内容1、 被征收房屋(含附属用房)及附属物价值的补偿;2、 室内装饰补偿;3、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4、 非住宅用房(办公、工业、商业)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六、 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进行征收补偿安置,供被征收人任选一种。不采取宅基地自建安置。单位非住宅房屋在评估的基础上,一律实行货币补偿。(一)货币补偿方式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户,不再享受产权调换,须在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中予以明确约定,货币补偿包括:(1)房屋补偿: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新旧程度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集体、国有划拨、国有出让)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格等因素,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进行评估作价,予以补偿。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搬迁腾房后以货币形式一次性补偿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自行安置。被征收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2)附属用房及附属物补偿(见附件一)。(3) 室内装饰补偿(见附件二)。(4) 搬迁补助费(见附件三)。(5)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见附件四)(6)非住宅房屋(办公、工业、商业)停产停业损失费(见附件五)(二)产权调换方式安置房为商业用房和商住用房,依法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后,可以上市交易。被征收户住房已安置的,今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安置房源在水墨宏村一期南向地块,结合旅游服务功能布局分商业区和商住区进行房型设计。其中,商业区规划设计均为商业用房;商住区规划设计一、二层为商业用房,三层及以上为住宅用房。房屋的面积差异问题,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原建设部第88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本次安置房标准均为毛坯房(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管线到位)。(1)个人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原则:被征收人房屋经认定合法的建筑面积(不含附属用房),原则上在商住区按等同面积产权调换安置住宅用房、货币购买商业用房(不得只购买商业用房或全部置换住宅用房),实行产权调换住宅部分互找差价。结算方式如下:被征收房屋实行产权调换住宅用房建筑面积部分,按房屋结构、成新率结算差价(房屋结构、成新率结算方式见附件六、附件七)。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超出调换住宅用房建筑面积部分,按评估价实行货币补偿。调换房住宅用房建筑面积大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由被征收人按照以下标准(均价,不分楼层)结算房款:超出5M2以内(含5M2)的,按1300元/M,结算房款;超出5M?以上至20M?以内(含20M2)的,按1700元/年算房款;超出20M?以上的,按2200元/结算房款。商业用房按安置价4500元/M?(均价,不分楼层)购买,超出20M,以内(含20M2)的,按4700元/M?结算房款;超出20M:以上至50M2以内(含50M2)的,按5000元/M?结算房款;超出50M?以上的,按5500元/M?结算房款。附属用房及附属物补偿(见附件一)。室内装饰补偿(见附件二)。搬迁补助费(见附件三).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见附件四)。(2)个人商住用房产权调换原则:被征收人房屋经认定合法的建筑面积(不含附属用房),原则上在商住区按等同面积调换商住房(不得只购买商业用房或全部调换住宅用房),互找差价。结算方式如下:被征收房屋住宅面积与调换房住宅用房建筑面积等同部分,按房屋结构、成新率结算差价(房屋结构、成新率结算方式见附件六、附件七)。被征收房屋住宅面积超出调换房住宅用房建筑面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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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