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民族职专建章立制计划奈曼旗民族职专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建章立制工作计划建章立制是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的重要保障。按照《奈曼旗民族职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要求,制定以下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按照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的要求,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立足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学校体制机制要求,完善已有制度、制定新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做到“废、改、立”并举,进一步完善适应办学需要的内部管理体系,推动制度建设的规范化、长效化。同时,把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措施办法提炼上升为制度层面予以固化,推动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干部行为、以制度推动作风建设、以制度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长效工作机制。二、工作步骤在学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前两个环节坚持边学边改、立学立改基础上,重点、全面、系统地开展“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具体工作步骤是:(一)梳理、分析。对学校现有的制度体系结合适应学校管理体制机制要求进行全面梳理、分析。(二)提出继续适用、修订完善、新建、宣布废止制度的具体意见。(三)按照分工负责,统筹协调原则,制定、修改制度。(四)对制定、修改完善的制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再次修订、完善、补充。(五)报上级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审查。(六)采取一定形式进行公示(七)形成、实施新的制度体系。(八)适时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具体分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学校建章立制工作的总负责人;各分管领导是建章立制工作第一责任人,按分工牵头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建章立制工作;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建章立制工作具体负责人,抓好落实工作。1(一)党支部及职能部门负责制定适应学校需要的党支部工作规程及党建工作制度;负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制度、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干部管理制度以及组织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二)党支部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章制度。(三)政教处负责制定适应学校工作需要的行政工作规程;完善学校各种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制度。(四)教务处会同各教学处室制定形成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体系。(五)政教处按照中职学校工作要求修订学生管理制度。(六)总务处按照工作职能,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建章立制工作。四、时限要求按照制度建设时效要求,于2014年12月前完成制度建设的所有程序后执行。(一)11月30日前,学校组织对现行的制度体系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认真查找制度建设缺失和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废、改、立”的具体意见。(二)12月20日前,按照“废、改、立”的具体意见,各职能部门负责形成建章立制修订稿。(三)12月25日前,在一定范围内征求对制度修订稿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提交学校分管领导审核。(四)12月30日前,召开学校党政联席会议,专门研究审定制度修订稿并报上级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审核后进行公示,并执行。五、有关要求(一)建章立制是解决学校现行制度缺失和执行不力,促进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科学化的需要,也是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迫切需要。各处室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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