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以及2018年度北京市昌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全文包括2018年度北京市昌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以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昌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综合事务科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1509室;邮编:102200;联系电话:60718118;电子邮件:chpxzfw@)。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8年,政务服务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做出不懈努力。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培训宣传,切实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单位工作重点。我单位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经常了解询问、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安排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及时参加各种培训及会议,使我单位在信息公开过程中结合实际,讲求实效,突出重点,不断创新,逐步提高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利用电子触摸屏、网站、社会宣传等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形式灵活多样,贴近实际,效果明显。同时编印《昌平政务服务动态》,宣传政务服务工作情况。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发布程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严格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修订完善《政务服务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强化审查督查,确保信息公开与保密安全同步进行。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泄密问题。每一份要公开的文件都必须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上进行公开。切实履行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紧密结合,防止保密审查和政府信息发布脱节。二、。一是积极做好事项梳理工作。组织43个部门召开昌平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培训会,部署工作任务,指导业务部门进一步规范填写事项要素内容、更新完善办事指南。已全部完成1612个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填报和审核,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并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使企业和办事群众及时了解办事信息。二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推进区统一行政审批平台建设,采用统建共用模式与市统一行政审批平台进行对接。同时,做好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的对接,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报开通工作,我区共梳理43个部门政务服务事项1612项,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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