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龙岩中心城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部门发展性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为提高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绩效,龙岩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对2018年度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专项开展绩效评价。一、项目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2015年我局向市政府申请《关于在中心城区开展区域保序市场化运作工作的请示》,通过聘请社会组织参与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满足国家、福建省、龙岩市有关城市容貌标准和路段管理标准要求,提高龙岩中心城区市容管理水平。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批示,请执法局按要求抓好试点工作。由我局制定考核细则,对社会组织参与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核算并支付服务费用。(二)主要成效。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安全性、合理性。年项目投入资金1012万,实际到位1012万,资金到位率100%,,%。根据《关于在中心城区开展区域保序市场化运作工作的请示》申请立项,具有合法性和合规性。项目预期目标基本实现,通过采用合同管理制的方式,根据《龙岩市中心城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工作的监督,提高社会组织参与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工作的成效和质量。二、,分析完成情况⑴投入指标(分值20分,)①时效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10分)通过政府采购,根据采购合同规定,每天时长6:30-22:30,每天共计16小时。(得分=实际工作时长/合同规定工作时长)×指标分值=(16/16)×10=10。得分10分。②成本指标(分值10分,)采用合同管理制,根据考核办法,对其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核算并支付服务费用,。得分=指标分值-(实际金额-目标金额)/5=10-(-1000)/5≈。。⑵产出指标(分值40分,)①数量指标(分值20分,)通过数字城管的信息采集案件及e龙岩反映的市容案件进行派件处理。实际案件处理量123076件。得分=(实际完成值/计划完成值)×指标分值=()×15≈。。根据考核办法,集中考核每月1次,每年需考核12次。得分=(实际考核次数/合同规定考核次数)×指标分值=(12/12)×10=10。得分10分。②质量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5分)日常案件处置率=(案件已处置数量/发生案件数量)*100%=(123076/123076)*100%=100%。得分=(实际完成率/目标完成率)*指标分值=(100%/90%)*15=15。得分15分。⑶效益指标(分值40分,评价得分37分) ①社会效益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与上年度相比市容环境得到提高为优秀得10分;与上年度相比市容环境不变为合格得7分;与上年度相比市容环境变差为不合格得0分。得分10分。②生态效益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7分)要提高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市容管理工作实效管理情况。提高中心城区环境质量水平。街面无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得10分;街面有个别未及时处理违法城市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得7分;街面有多数未及时处理违法城市管理规定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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