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临教育发〔2013〕43号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校、初中、区直学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精神,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升我区各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更好地发挥学校在促进全社会推广和规范语言文字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的通知》(渭教基[2013]3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中小学继续深入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强调指出:语言文字工作要服务于教育现代化,要贯穿服务于立德树人这一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贯穿服务于实施素质教育所有领域的各个办学阶段、办学环节中。今年市上将启动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创建,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以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为抓手,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以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构建和谐语言环境。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一)加强经典诵读和规范汉字的书写教育,广泛开展以中华经典诵读、书写、演讲为主要内容的社团活动和校外活动。结合课程建设与学科教学,组织丰富多样,注重实效的诵写讲行动,加强诵写讲研究,包括诵写讲与语文教育、养成教育、人文情感培养等的关系和作用研究。探索以中华经典诵读,书写教育为基础的诵写讲教育教学方式。继续举办中华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比赛等系列活动;举办传统节日(清明、端午、中秋等)和红色革命节日(七一、八一、国庆节等)经典诗文诵读活动,增强传统节日和红色节日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增强中华优秀诗文的感染力和号召力。(二)强化诵读读本和资源建设。经典诵读活动继续使用教育部、国家语委和中央文明办联合推荐的学生诵读读本。同时各学校要遴选体现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经典诗文及近现代优秀诗文,特别是当地的优秀社会文化资源和红色经典资源,加强学生诵写讲资源建设,开好校本课程,编写校本教材,开展诵写讲行动,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革命文化的传承体系建设,搞好校园文化建设。(三)继续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是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全面培育合格学生,深入开展诵写讲行动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示范校的创建,将示范校创建列入工作规划,要依照评估标准,积极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将学校创建工作有关信息于4月15日前上报区局教育股,区局评估审定后将上报市教育局。学校创建信息包括学校申报表,创建工作自评报告、书面总结、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的音像资料(刻录成光盘)。三、统筹安排,确保实效各学校要统筹诵写讲行动与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活动主题,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效开展。要有计划、有组织,要结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语文学科教育教学,利用学生社团,组织开展好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要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积极创建,创建要重过程、重建设、重实效。同时,要重视信息报送、活动宣传和总结提高工作,促进全区语言文字工作上新水平。联系电话:2180935邮 箱:lwjyg2006@附件:1、《陕西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定标准》2、《陕西省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表》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2013年4月7日抄送:市教育局;局内各领导,各股、室、办。档(二)附件1陕西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检查项目评估要素评分标准评估分值A组织管理(30分)A1组织领导(15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教),并根据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学校分管领导能经常与语言文字职能部门专题研究语言文字工作2分检查项目评估要素评分标准评估分值(15分),,并积极开展计算机测试,相关人员应达到规定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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