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下一篇? 2011 年 07月 01日放大缩小默认市区月工资标准为 1040 元,涨了 200 元<P&NBSP;XMLNS=""> 最低工资标准今起上调<P&NBSP;XMLNS=""> 本报讯( 记者聂永清)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 我市最低工资从今日起上调, 其中市区等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104 0 元(原为 840 元),涉县等 8 个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960 元(原为 760 元),魏县等 4 个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860 元(原为 690 元)。<P&NBSP;XMLNS=""> 根据《通知》精神,调整后,邯郸市区( 含马头生态工业城)、邯郸县、磁县、武安市等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1040 元,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元; 临漳县、成安县、永年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肥乡县、涉县等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960 元,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元;魏县、大名县、广平县、馆陶县等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860 元,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元。<P&NBSP;XMLNS=""> 据悉,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 4 小时, 每周累计工作不超过 24 小时的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P&NBSP;XMLNS=""> 据介绍, 最低工资标准为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的应发工资最低标准,和劳动者实际拿到手的实发工资有所不同。计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项目包括国家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绩效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和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
市区月工资标准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