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文).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3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文).doc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人:XXX事务所XX律师。手机号XXXXXXXXo地址:XX省XX市XXX区XX路XX号。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潘政礼予以取保候审。理由:犯罪嫌疑人xxx因xxxxxx一案,于2012年9月11日经xx(省)xxxx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本案犯罪嫌疑潘潘政礼的父亲的要求,本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条和第XX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对犯罪嫌疑人XX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请予批准。此致XX(省)XX人民检察院申请人:年月日法律意见书南丹县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三十三条规定,我所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及潘政礼的委托,我所指派我担任犯罪嫌疑人潘政礼的辩护人。我到南丹县公安局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潘政礼,了解案情,也到南丹县检察院查阅了案卷材料,根据案情,特作。认为犯罪嫌疑人潘政礼没有构成犯罪。其理由是:一、 在主观上,犯罪嫌疑人潘政礼没有非法拘禁杨顺志的故意。潘政礼事前没有跟被告人吴胜良联系,潘政礼是想向被告人吴胜良借钱,才决定去找被告人吴胜良的,也不知被告人吴胜良和被害人杨顺志之间有纠纷,更不知有该案之事,仅是巧遇吴胜良和被害人杨顺志纷争一事。并且,潘政礼也没有因此非法拘禁被害人杨顺志的故意。二、 在客观上,潘政礼没有非法拘禁被害人杨顺志的行为。离开采石场的主意,是被害人杨顺志提出的,意思是去找钱还给被告人吴胜良。并且是被告人吴胜良与杨顺志叫被告人潘政礼一同上车的,被告人潘政礼的意思只是等被告人吴胜良办完事后再谈借钱一事。却不知吴杨之间有此纠纷,车开往的方向不是被告人潘政礼决定的,潘仅是陪同而已,一直到被公安人员拘留时止,潘政礼都没有非法拘禁杨的语言和行动。至于书写协议之事,那是吴杨的意思表示,并且是杨让潘代为书写的。写完后直接交给杨,此后也不管吴杨二人。连吴杨二人是否签字也不知。三、南丹县公安局也没有提出潘政礼有犯罪的事实和证据,指控的犯罪不成立。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潘政礼不构成犯罪。请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此致南丹县人民检察院辨护人:李平广西罗挥得律师事务所2013年1月28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文)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小雄
  • 文件大小58 KB
  • 时间2020-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