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管理制度(1)宁东洗煤厂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宁东洗煤厂照明设施的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依据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消防技术标准,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机电动力科为宁东洗煤厂生产区域照明设施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生产区域照明设施的选型、安装及使用的管理;各分厂负责生产区域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第二条照明设施的分类:一类照明设施:直流事故照明设施、交流事故照明设施、应急事故照明设施和各安全通道口设置的紧急出口指示灯。二类照明设施:除一类照明设施以外的其他所有照明设施。第三条照明设施的维护各分厂每周一对所辖一类照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试验,并记录检查试验情况(见附表一)。第四条各分厂应及时安排处理一类照明设施缺陷,如确有困难无法及时消缺的,须经机电动力科同意,并办理暂不消缺手续,记录在册,确定消缺期限。第五条每日巡检人员在巡视检查设备时若发现灯具照明不亮、应立即汇报值班领导及时更换并填写巡检记录。第六条控制室、配电室、走廊的灯具照明应每日检查一次,发现有损坏不亮应及时更换并填写巡检记录。第七条白天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不允许开灯,阴雨天气光线比较暗在室内工作需要开灯、工作结束后应将灯关闭,室外照明、晚间打开、天亮关闭。第八条各分厂应对全厂的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照明控制箱进行标识,应急照明标识方法为:YJZM+使用地点+序号,如YJZM31PD-01;应急配电箱标识方法:YJPDX+使用地点+序号,如YJPDX31PD-01;第九条办公场所、住宿楼目前使用的应急照明系统以自带电源独立控制型为主,包括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正常电源接自普通照明供电回路中,平时对应急灯蓄电池充电,当正常电源切断时,备用电源(蓄电池)自动供电。这种形式的应急灯每个灯具内部都有变压、稳压、充电、逆变、蓄电池等大量的电子元器件,应急灯在使用、检修、故障时电池均需充放电。第十条每日巡检人员在巡视检查设备的同时,检查应急照明灯具工作情况。第十一条每月机电动力科应对照明灯具、接触器、明/暗式灯开关、照明分线盒、照明盘柜等与照明相关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第十二条油库或有爆炸介质存在的地方,应急照明都应装设防爆灯具,插座为防爆插座。在这些区域内的电气设备的导线不得有外露部分,每周由电气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第十三条在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应急灯具应采用防酸碱腐蚀的灯器具。第十四条在电缆沟、。第十五条使用行灯要求:电压不得高于
应急照明管理制度(1)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