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管理问题的对策.docx农村宅基地确权管理问题的对策摘要:农村宅基地确权管理直接关系到农民的住宅权与生存权,也是农村安身立命的根本所在,直接影响到农村生产、生活及社会稳定。我国政府愈发重视农村宅基地确权管理问题。本文就此展开论述,详细分析确权管理问题的解决。关键词:农村宅基地;确权管理;解决措施我国政府愈发重视农村宅基地确权管理问题,以减少宅基地违法行为,降低农民间纠纷发生的可能性。我国先后颁布一系列法律以确保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本文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农村宅基地确权管理问题成因,并给出具体解决策略。一、,权属使用权的调查存在很大困难。第一,主要是因为在有户主没有办理委托手续的形式下,现有家庭成员已经指边界签字的问题,导致后续工作开展存在问题。第二,是因为在权属调查工作过程中很难与调查的进度和质量保持相协调的状态。第三点,则是在政策标准确认方面存在一定困难。在现今农村地区房屋宅地基持有者擅自改变批准用途、建新房不拆旧屋、一户多宅等各种问题普遍存在,那么如何认定对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十分重要,并且与所有权关系密切,直接影?确权登记证的发放工作是否能正常进行。。很多村庄在建设过程中都没有一个严谨、统一的规划目标或参考图纸,有的虽然在建造开始时有过规划,但规划太过于粗糙,不能够落到实处,导致在整个村庄建设过程中缺乏对村庄建设的整体规划和结构布局规划,规划存在滞后性,不能在村庄建设过程中真正发挥引导性和控制作用,使得农村居民点结构、布局、数量和用地规模等都没有达到节约土地的目的,没有实现土地的合理利用。虽然有些村庄在建设过程中有提前进行规划,但都缺乏完整性和长远性,村庄的规模、数量、布局、空间结构与功能结构不科学,且在建造过程中没有达成一定的约束力,在实际建造过程中,很多地方都没有按照原先规划的建造,导致村庄内部功能规划和建筑结构布局工作不能落到实处。再加上基层政府、村民委员会和农民都缺乏长远的规划意识、对村庄规划建设认识不足,最终导致农民住房处于低水平不断重复建造的一个过程中。二、,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过后,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后依法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准确把握“一户一宅”政策法律规定,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为准认定户。年满18周岁且具有分家独住条件的而未办理分户的,由村集体出示证明材料经过公安部门认可后按照一户进行认定。依法依规处置未经批准使用集体土地建设宅基地问题。一是凡村民擅自建房,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占用基本农田、耕地的,可只调查,不确权登记,由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二是对农村村民擅自建房占用宅基地或集体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及有关用地政策和建房条件的,按照。单位或个人擅自占用集体建设用地或未经批准使用集体土地建设生产经营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经依法处理并补办用地及建设批准手续后,方可进行确权登记。,因而必须完善宅基地管理的立法,为现有的改革和管理提供法律支撑。对于宅基地管理法律规范的完善,应该制定专门的管理规范,以统一协调各种管理措施之间的关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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