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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补偿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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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政发〔 201 2〕 14号关于印发《灵丘县 201 2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和《灵丘县 201 2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通门诊统筹补偿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局、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灵丘县 2012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和《灵丘县 2012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通门诊统筹补偿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附: 1 、灵丘县 2012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 2、灵丘县 2012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通门诊统筹补偿方案灵丘县人民政府二O 一二年四月一日主题词: 卫生合作医疗实施方案通知报:大同市人民政府抄送:县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局、办,各企事业单位。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 2年4月1日印发共印 120 份—3—附件 1: 灵丘县 2012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根据省卫生厅《 2012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晋卫农[2012]1 号)和《大同市 2012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 同卫农[201 2] 69号) 文件精神, 结合我县实际, 制定《灵丘县 201 2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具体如下: 一、筹资标准新农合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一) 201 2 年个人筹资标准 50元/人。(二) 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参合资金由民政部门资助。(三) 各级财政补助由去年的 200 元提高到 240 元, 其中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 132 元,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 54 元, 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 27 元,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 27 元。(四) 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我县的新农合制度给予适当扶持,同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资助。(五) 2013 年起, 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 50 元提高到 60 元。—4—二、统筹模式我县继续执行“门诊+住院”双统筹补偿模式。三、基金分配基金分配执行全市统一的分配模式, 即分配为门诊统筹基金、住院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三部分。(一)门诊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基金: 按照当年统筹基金总额的 30% 分配(人均 87 元), 主要用于参合农民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和乡级及以上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的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结余基金也可用于开展重点人群的健康体检。门诊统筹基金按照 4:1 比例分配为普通门诊基金和特殊慢性病基金。(二)住院统筹基金提取完门诊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后, 剩下的基金全部纳入住院统筹基金, 主要用于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补偿、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由政府另行安排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孕产妇住院分娩先执行国家专项补助, 然后执行新农合补偿,但两项补偿总额不得高于费用总额。(三)风险基金风险基金按总基金的 3% 的标准提取, 风险基金属专项储备基金, 主要用于弥补合作医疗基金非正常超支的临时周转困难等。如果年底统筹基金结余过多, 可再次提取补充风险基金, —5—但风险基金总额应维持在年度筹资总额的 10% 左右。四、基金使用(一)门诊统筹补偿 1 、普通门诊统筹补偿普通门诊统筹补偿仅限乡、村两级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的普通门诊医药费补偿,具体严格按照《灵丘县 201 2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通门诊统筹补偿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慢性病门诊统筹补偿(1 )补偿种类将常见慢性病分为 I、 II 两类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范围。 I 类慢性病病种(大额门诊类)共 16 种: ①慢性心功能衰竭; ②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 ③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 ④心脏换瓣膜术后; ⑤血管支架植入术后; ⑥慢性中及重度病毒性肝炎; ⑦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期); ⑧肾病综合症; ⑨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 ⑩重症肌无力; ?银屑病; —6—?脉管炎; ?红斑狼疮; ?帕金森氏病; ?特发性紫癜;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II 类慢性病病种(普通慢病类)共 14 种: ①高血压病(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 ②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③肺源性心脏病; ④风湿性心脏病; ⑤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⑥癫痫; ⑦Ⅱ型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 ⑧重性精神病; ⑨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 ⑩活动性结核病; ?白癜风; ?布鲁氏杆菌病; ?老年痴呆; ?慢性结肠炎。(2 )登记审批制度及报销程序 11—7—Ⅰ类慢性病患者凭:①合作医疗证及复印件;②患者户口簿( 或身份证) 及复印件;③门诊结算统一收据( 由财政部门监制的医疗机构统一收据);④费用清单或正规的门诊处方; ⑤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复印件,到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理补偿。Ⅱ类慢性病患者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合作医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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