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优师优教,根据《##市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市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及《##市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学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竞聘目标通过竞聘上岗,实施教师全员聘任制,优化师资结构,健全学校内部用人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学有良教”的目标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能力为重、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平、择优的原则。三、竞聘对象塘下教育学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四、竞聘条件(一)师德表现: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二)教学业绩: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组织安排,能胜任岗位职责。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三)工作态度:团结同事,有协作精神,积极钻研,主动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专任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和学历。 五、组建机构(一)学区成立“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学区教师“县管校聘”工作。(二)各校成立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和人事争议仲裁小组。视学校规模由3-11人组成。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人事争议仲裁小组名单需经集体研究并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在校内公示后报学区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1、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本校行政领导、工会、教师代表若干名组成,负责审查竞聘人的竞聘资格和本校竞聘组织实施工作。2、人事争议仲裁小组由本校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教师代表若干名组成,书记任组长,如书记和校长兼任的,一般由副书记或工会主席担任组长。负责本校教职工意见的收集和反馈,依法监督程序的公开公正,对竞聘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进行调解。六、竞聘方法竞聘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采取分步推进、逐级竞聘方式进行。(一)首轮校(园)内竞聘各学校按实际,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等,参与校内竞聘的教职工填写竞聘意向表,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竞聘。采用岗位匹配度展示(占25%)、民主测评(占25%)、业绩考核(占50%,包括职业道德、评先评优、学历职称、教科研成果及考勤等,业绩时限为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1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业绩考核具体细则由各校根据情况自行制定,也可参考#教育学区县管校聘业绩量化考核评价标准)。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从高到低择优聘任。缺编学校聘用本校上期聘用教师比例一般不超过聘用岗位的98%(低于1人的学校按1人计算),同时不得低于聘用岗位的90%;超编学校聘用本校上期聘用教师的人数一般不超过编制数加上超编数50%的和,同时不得低于聘用岗位的90%。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竞聘过程全程公开,学区派员现场监督。竞聘结果报学区初审,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用。(二)直接聘用和组织调动直接聘用对象指近3年内退休人员(2019年适用对象为2022年8月31日前退休人员),经组织选派参加支教、支援(包括援疆、援藏、援青)、上挂的教师,离岗退养教师,伤残退伍军人转岗教师,交流归队教师,见习期内的新教师,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及患重大疾病的教师。直聘对象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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