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信息技术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初探
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抓好课堂教学的评价对提高课堂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课程评价的依据应该是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以教育部《技术课程标准》中制定的教学目标位依据,以评价建议为总纲开展普通高中的信息技术的课堂教学评价,是完成规定的培养目标,保证信息技术课程目标的达成,提高信息技术教师的教学水平,激发学生学习、应用信息技术的兴趣,逐步提高信息素养的保障。教学评价,不仅仅起到课后评价教学效果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对教师的教学起到引、规范和促进作用,对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起到一个标杆的作用。这才是我们对教学评价研究的价值所在。
以往的课堂教学评价,评价内容过分指向教师的教,关注点都是以教师为主,而忽视了课堂的主体——学生。
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是“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教育教学的出发点是学生。针对这一理念,我们要走出沿袭已久的课堂教学评价误区,必须确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课堂教学观,进一步拓宽课堂教学评价的视野,充分关注学生在课堂中的学习状态、学习效果。
据此,我们在研究课堂评价标准时,把关注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表现列为课堂教学评价的主要内容,关注学生能否在课堂教学中进行积极有效的学习,通过了解学生在课堂上如何表现,如何交流,如何合作等,来评价课堂教学的成败;关注教师行为,也是集中在关注教师如何促进学生学习、如何组织并促进学生讨论、如何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如何点拨、引导学生等等。
衡量一堂课成功与否的标准,不全在于教师教得是否精彩,尤其在于学生学得是否主动、有效。不论是评价者还是上课教师都应在课堂观察中把学生的学习状态看作共同关注的焦点,从“评教”为主转移到“评学”为主。学生学习的效果质量是教师科学的教学设计、创造性的教学实施的结果。通过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引导教师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从学生是否能够实现有效学习,有多少学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有效学习的角度去设计活动、组织教学。
评价标准的设立,不是为了鉴定、衡量教师教学水平的高低,它是个导向,目的是对照课堂评价标准,指出教师教学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以此来制定教师个人发展计划,促进教师不断进步。因此要坚持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在评价结果的处理上采用协商的方式,尊重教师的主体性。被评教师根据评价指标自我评价,并就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学生表现、教学效果等方面做分析和反思。力求通过评价标准的制定和评价结果的处理,使被评价者努力向标准靠拢,以符合现代教育理念,引导和调动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根据这个指导原则,我们组织力量对高中信息技术课堂的评价进行了研究,参考苏州市信息技术学科的课堂教学参考标准,依据新课程理念及生态课堂教学理论,从九个方面对课堂评价进行了探讨,初步制定了高中信息技术课堂的评价标准。细化归结为“九项三级”
指标。“九项”A级指标为“预习指导”、“学案设计”、“气氛营造”、“资源整合”、“教师引导”、“学生活动”、“对话交流”、“多元评价”、“课堂效益”,每项A级指标中再细化为若干“B级”指标,通过对“B级”指标的详细阐述,以期对课堂教学做全方位的评估。现细叙如下:
A1:预习指导
对于信息技术课,很多人并不认为需要进行预习。而实际上,我们知道预习是学习的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既然其他课程需要预习,没有理由信息技术课就不要预习。相比其他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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