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目的:本制度目的是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保障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亦是员工必须具备的素质及职业道德的要求。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全体员工。第二条职责部门人力资源部及下属各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及管理。下属公司为主,公司为辅。第三条考勤管理各公司依据行业特点自行安排每周工作时间,原则为不能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考勤由公司统一管理,下属各公司具体实施,录入密码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提取密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取一次考勤记录并下发至各公司劳资员,各公司劳资员根据考勤核算工资。,公司抽查。、通知的规定执行。,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不得从事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事,由下属各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负责检查监督,公司抽查,违者按违规处理,情节严重,予以辞退处理。、面部识别考勤制、指纹考勤制。(1)人力资源部考勤员由各公司总经理或指定专人管理,负责准确地记录每个员工的出勤、缺勤等情况,在每月16日前将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考勤表提交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门领导对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领导责任。(2)打卡考勤,以打卡记录的时间为准,如因公务出差需有出差审批单。,员工因各种原因需休假应提前1日办理请假手续,到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休假审批单》,通过OA审批流程批准后方可休假。先休假后请批情况一律视为旷工。(以OA表单发起时间计算),需请假又未能按上述要求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员工应详细向部门直接领导说明理由,单位人力资源负责人应电话告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特批,但请假完毕应及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应向本部门经理申请,并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将视为旷岗,按规定处罚。,引起的不能按正常时间上下班,由人力资源部考虑并向上级领导提出建议,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不计迟到、早退或缺勤。,记迟到1次,罚款50元,超过5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半天扣除日工资);,罚款50元,无故提前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天处理(旷工半天扣除日工资)。,且未办理相应请假或公出手续的,全日无打卡记录的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1天扣除日工资2倍)。,在办理公务前打卡或办理公务后打卡(外出原因、事项、时间做说明)。5.“员工实际出勤,但未能按要求打卡者或其他特殊原因未打卡者,需出具《外出申请单》,内容必须详细说明原因和具体时间及事由,下属公司员工经部门经理及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员工未打卡者,需有部门经理及分管副总签署意见后,于次日晚5点前通过OA表单提交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按未打卡处理,罚款50-100元。
国有企业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