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改、翻、扩)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合同甲方: 乙方: 为了保护好房屋,使其免遭白蚁侵害,以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建设部令(1999)第72号《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和 要求,本着服务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下述房屋的白蚁预防工程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新(改、翻、扩)建房屋工程基本情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筑总面积(m2)计划开竣工程日期自年月至年月项目批准单位及文号房屋结构层次房屋小区施工编号幢次主要用途其它第二条防治范围及质量标准预防范围:采用喷洒药物方法对新建房屋建筑的地基、木构件和部分墙体等进行处理,以达到防止白蚁危害房屋主体的目的。质量标准:经预防处理后,上述房屋主体自预防竣工之日起十五年内不发生白蚁危害。(复印件)房屋平面图、结构平面图等有关图纸并将工程开工日期提前一周,分部(项)工程实际施工日期提前 3天通知乙方,以便做好预防施工计划准备。,为乙方提供水、电等必要的施工条件,并督促施工单位为乙方提供必要预防施工方便。,并为乙方提供预防工程回访复查的方便。如因甲方内装修而引起蚁害,其责任应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无关人员应撤离施药现场。 文件规定收取,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合计(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甲方应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付乙方。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重复施工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信誉第一、质量第一,切实做好白蚁预防施工管理,确保预防处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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