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2014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防汛组织与工作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函》、《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关于加强城市抗旱工作的意见》等部门规章和文件;地方性相关法规;新县水利发展规划、水资源规划等,制定本预案。。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洪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雹、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缺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2、。各乡镇区和县城关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香山水库、长洲河水库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水库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县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县相关领导及县人武部部长、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发改委、团县委、司法局、财政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电业局、卫生局、教体局、文广新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公用事业局、旅游局、邮政局、气象局、县直武装部、水文站、新城办、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防汛抗旱政策、法规和制度等,组织制订河道防御洪水方案和跨乡镇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县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县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防汛抗旱工作总体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乡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担负防汛抗旱的领导责任,按照防汛抗旱分工实行包乡镇、包工程、包重点部位责任制。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工作职责:(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政委、指挥长对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统一组织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和救灾工作。对超标准洪水分滞、抗洪抢险力量部署等重大问题行使决策权。服从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执行上级调度命令。(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在政委、指挥长的领导下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和救灾工作,对政委、指挥长负责。当全县或局部防汛形势紧急时,副指挥长应按照带班时间安排,到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带班,组织参加汛情会商和重大问题研究,报政委、指挥长决策。(3)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在政委、指挥长、副指挥长领导下,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和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县发改革:负责指导防汛抗旱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整治、防汛通讯工程、水文测报基础设施及防汛排涝和抗旱灌溉等工程计划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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