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院办〔2016〕33号闽江学院党政办公室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各处(部、室)、各系(院)、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和我校校历安排,现将2017年元旦、寒假(含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暑假、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星期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二、寒假(含春节):1月14日(星期六,农历十二月十七)至2月12日(星期日,农历正月十六)。2月12日(星期日)教职工上班,2月13日(星期一)学生报到注册。三、清明节:4月2日(星期日)-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四、劳动节:5月1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五、端午节:5月28日(星期日)-30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上5月29(星期一)的课。六、暑假:学校另行通知。七、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上10月6日(星期五)的课。各单位要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和值班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学校安全稳定。闽江学院党政办公室2016年12月11日闽江学院党政办公室2016年1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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