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doc杭州市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富发改价费〔2015〕32号富财综〔2015〕273号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各有关单位:III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6号X《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浙价费〔2015)56号)和《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杭价费〔2015〕4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审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区统一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全面停止收费许可证核发及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二、建立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实施收费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为掌握分析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量和收费变化情况,加强对收贸政策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跟踪监测和评估,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本系统具体实施收费单位名单和变动情况,及时向价格、财政部门报告,并在其网站向社会公布。各收费单位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并于每年5月底前,向区价格、财政部门书面报送本单位上年度收费执行情况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上年度收费项目和文件依据,实际执行情况,收费变动情况分析以及《一_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二》(见附件1、2)b(二)完善收费情况公示制度。各收费单位应按财政、价格部门批准的项目、标准建立“执收单位名称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并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表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被收费单位可以拒绝缴费。(三)建立收费政策及执行情况评估制度。价格、财政部门将积极构建包括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在内的多元化收费评估制度,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四)建立收费诚信档案制度。价格、财政部门将结合日常收费事中事后的监管,建立收费单位诚信档案制度,加强收费信用体系管理。凡是存在不按时上报年度收费单位收费情况报告、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或被价格检查部门查处等情况的,列入收费单位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开。三、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价格、财政部门将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布,并动态调整更新,以便于社会监督。今后将根据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积极探索创新便于社会监督的公示方式。价格、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收费单位收费行为的监管,对在目录清单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以及随意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收赛票据使用不规范等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加查处;对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违规单位,将予以公开通报。上述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四、工作要求财政局。联系电话:63323469今年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报告制度实施的第一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收费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尽快下载并如实填写相关报表(附件1、2、3),附件下载地址:“价格管理"栏目),并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纸质报表及收费情况说明文字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区发改局、区发改局价费科联系人:楼英地址:市心北路协作大楼6楼606室。联系电话: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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