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办注意事项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填写注意事项1、困难证明中应有借款人正确全名。2、用黑色签字笔、钢笔填写,也可在电子版中录入打印出来,但“学生本人签字”必须借款人手签,不能打印。3、“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及申请贷款理由”应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及来源:其中,家庭成员务农的需说明种植何种作物、几亩地、年收入;打工的需说明具体工作城市、职业类型;无业的需说明原因;体弱多病的需说明病情;受灾的需详细说明受灾情况。除以上几点,另可说明家庭困难情况,如单亲、残疾、受教育子女多、出现大额支出等。困难证明应先填写好内容,再盖章(“学生本人签字”可盖章后补签),如发现先盖章后填内容的即作废处理。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盖章注意事项学生须到村委会或居委会盖章,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盖章(可以是乡、镇(含)以上级别的民政部门、人民政府、教育局公章)。个人信用报告异议授权书要求此授权书的作用是学生家长授权贷款经办行调查家庭经济情况和信用情况,是办理贷款的必要手续,父母双方须分别授权,每人签署一张,要求签写正确的姓名全称(与身份证姓名信息一致,汉语书写)。若发现代签,即取消学生贷款资格。未成年父母同意书要求若申办贷款的学生未满18周岁,父母或监护人须书写父母同意书,要求包括本人基本身份信息、学生基本身份信息、亲属关系、家庭困难情况、同意XXX(孩子全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内容,落款需父母或监护人亲笔签字。如果发现提交的同意书非父母或监护人所写,将直接取消该生当年申请助学贷款的资格。申办国家助学贷款准备材料申办贷款的学生须携带如下材料返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父母和本人分别亲自签字的个人信用报告异议授权书、父母亲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及本人身份证均须在有效期内,且与材料姓名一致,否则应及时办理新证)。其他材料到校准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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