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政策解读内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日前,教育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颁发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当前,我国教育事业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此时修订《规范》意义何在?与过去相比有什么特点?如何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为此,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作了政策解读。一、重新修订并颁发《规范》的意义修订颁发《规范》,是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8·31”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师德水平也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不满意的一个重要标尺,更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当前,全国教育战线正在深入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在这个时候修订颁发《规范》,对于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和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英模教师学习,以英模教师为榜样,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对学生的挚爱、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教育的改革发展,要求我们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探索适应新时期师德建设的新内容、方式、手段等,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把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同时,修订颁发《规范》,也是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师德建设的有效措施。二、《规范》修订遵循的基本原则此次修订《规范》力图体现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新《规范》中充分体现“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理念,强调尊重教师,强调教师责任与权利的统一,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此次修订工作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基本经验,汲取了原《规范》中反映教师职业道德本质的基本要求,又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师德提出的新要求,将优秀师德传统与时代要求有机结合。修订从教师队伍现状和实际出发,面向全体《规范》三是坚持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结合。教师,对教师职业道德提出了基本要求,使之成为每位教师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同时,又提出了体现时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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