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装……………..订……………..线………………..…………..原告:身份证号:户籍地址: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被告被告一:**市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地址:**邮编:**:**电子邮:**被告二:**区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地址:**邮编:**:**诉讼请求撤销被告一**市人民政府2016年**月**日做出的沪府复征字(2016)第**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被告二**区人民政府2016年**月**日做出的**府房征[2016]**号《**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事实与理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被告二提供的《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中,未对被征收地块明确说明。只有“全力以赴推进旧区改造,2016年计划征收公**路拓宽、1**1街坊等多个地块,全年完成旧区改造6500户,……”的模糊性描述,没有提到任何有关被征收地块的文字;被告二也未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等信息,未对上述规划问题进行说明。……………………..……..装……………..订……………..线………………..…………..被告一对被告二提交的《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未对是否明确包含涉诉地块内容进行有效审核,即认定被告二提交的证据有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被告二在做出征收决定前征收专户仅有人民币14亿元,?被告一对被告二提交的征收专户的资金是否足额未进行充分调查,14亿元的资金是否满足涉诉地块征收资金的全部需求、是否满足法条规定的足额做出应有的判断。《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征收安置房源价格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房源供应付款节点):房源供应关系确定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与用房单位签订《供应协议》,并明确用房单位按照“计划预订5%、开始搭桥30%、取得预售40%、交付使用25%”的节点要求付款。被告二提供给涉诉地块被征收户的大量安置房源为未出正负零的期房,其中占比约三分之一的大量松江南的房源只有横幅的荒地,尚未开工建设,按照条款规定就算全部安置房源平均已经支付了30%房款,征收专户的资金远远没有达到足额的规定。被告一在认定这些产权调换房屋时,是否对未付款项进行审核,是否应该将未支付款项与征收决定做出当日征收专户已到账款项进行有效核算比对,确认专户的资金足额情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被告二在《**府房征[
行政诉讼起诉状优版终极技能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