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创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标准化工作站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和《戒毒条例》,根据省、市禁毒委员会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平安衡阳”的总体目标,牢牢把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戒毒工作原则,按照培树典型、以点带面、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创建工作思路,统筹利用社会资源,充分依靠广大群众,广泛开展创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标准化工作站活动,有效提升全县禁毒基础工作水平,有力推动全县戒毒康复工作整体发展。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创建全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标准化工作站活动,全面推进全县戒毒康复和戒毒人员就业安置工作深入开展,实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创建步骤(一)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乡镇(园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广泛动员,依照衡阳县创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标准化工作站工作标准(详见附件),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扎实组织开展创建工作。(二)积极创建,培树典型。县禁毒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对重视程度高、基础条件好、工作任务重的乡镇(园区),注重在创建过程中发现典型、培树典型。10月31日前,西渡镇要建立一个高规格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金兰镇、洪市镇、库宗桥镇、台源镇、大安乡、樟树乡要率先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标准化工作站。10月31日前,其他各乡镇(园区)均要开展标准化工作站创建工作。(三)认真执行,确保成效。各乡镇(园区)要认真落实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出所衔接、签订协议、定期尿检、定期谈话、关怀救助、就业安置、综合评估等措施,逐人建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戒毒康复措施有效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管控率达到100%,戒毒康复效果得到有效巩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复吸率不超过20%,社会面阿片类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率达到85%以上。四、工作要求(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园区)要成立创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标准化工作站工作领导小组,由各乡镇(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乡镇(园区)分管禁毒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落实机构、场地等各项建设。通过创建活动,培树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破解戒毒康复难题,建立激励竞争机制,形成创先争优局面。通过健全管理制度,出台戒毒康复、职业培训、就业安置、救助服务等规定政策,配齐工作人员,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形成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二)积极推动,保障有力。县禁毒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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