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附加条款:一、监理人须经委托人批准行使的权力:、停工令、复工令;;;;。监理机构人员和项目总监的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项目总监须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2).监理机构人员须配备各类专业齐全的监理工程师(应从事过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凡与工程合同价格有关的签证须经监理单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的人员审查、签字后,报项目总监、发包人驻工地现场工程师签证。未经发包人驻工地现场工程师签证的与工程合同价格有关的签证无效,其责任由监理机构承担。各类专业包括:市政、公路、给排水、电气、工程造价等专业。监理人履行须经委托人批准行使的权力时,应当向承包人出示其行使该权力已经取得委托人批准的文件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二、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现行有关规定的內容和本合同约定的以下事项:,并做好记录;、设备计划进行严格审查;(或根据现场情况)组织监理例会,解决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技术问题提出主导意见,并主动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技术问题;、安全、进度、计量、经济签证等相关情况的书面资料签署监理审查意见后一式三份报委托人,如不按时送达扣减监理费500元;,并注明发生的原因及费用。对无图纸、图纸不明确的签证应附简图;、月报、季报、年报。(以网络图、横道图形式提报);。在监理工作期间,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提供如下资料:1、工程监理周、月报(四控、两管及施工协调的内容);2、中期支付证书、竣工结算证书;3、各种监理检测原始记录、表格、技术档案资料等(工程竣工时作为竣工资料提交委托人);4、计划进度报表、旁站监理计划及记录、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5、当委托人或其上级部门有要求,需了解工程相关情况时,随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6、每半月向委托人报送一次监理抽检原始记录一份。7、每月向委托人提交工期分析报告、工程质量瑕疵报告、工程质量改进报告及安全施工报告等;8、委托人要求监理人随时上报的其他资料,监理人所报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三、、备案监理工程师为本工程编制的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并检查督促其实施;,明确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授予的权限,并负责将监理工程师名单通知承包人和其它有关单位,确保监理工程师有效的行使职权;,包括施工图纸、合同等有关资料;、工期、安全等监理控制目标,认真履行监理合同的各项条款,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人酬金。否则按本合同有关约定给予处罚后支付监理人酬金。四、保修阶段的补充要求:1、保修期不另行收取监理费用2、保修期内监理人应对本工程保修工作成立保修监理小组,保证人数不少3人,做到随叫随到,必要时现场联合办公。3、定期回访检查质量问题,从质量形式入手,结合观察,访问、测量等方法收集各类数据,分析事故原因,鉴定质量缺陷,明确费用划分,参与质量最终鉴定。4、对有争议的质量责任,监理人协调先行质量缺陷处理,确定责任后,确定费用支付意见。5、保修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属于监理人责任范围的,监理人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应赔偿责任。6、对于保修期内工程现状检查及辅助表格中、检查处理内容,监理人应按检查时间报委托人。五、其他1、进场项目监理机构班子成员(本合同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详见附件)应专业配套、持证上岗且应满足《山东省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定岗标准》和本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委托人因工程实际需要可要求监理人增加现场监理人员,监理人需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两日内配齐所需人员。挂靠监理单位或临时拼凑的项目班子,一经发现并经查实后,监理合同将被终止,并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于监理机构班子成员不按有关规定配备的,委托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扣减监理费50000元,仍不整改的,终止合同,监理机构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委托人在合同执行期间有权对不称职或不适合的监理人员提出更换,监理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更换,不得拒绝和拖延,并报委托人批准、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否则,
监理 施工 附加协议条款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